(物流流通)临汾市洪洞县用好国办发〔2011〕38号文,降低农产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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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流通)临汾市洪洞县用好国办发〔2011〕38号文,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成本。农产品|洪洞县---


为方便农产品流通,更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洪洞县国土资源局积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的规定,2016年、2017年分别出让两宗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其中东冯村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面积2.9584公顷,窑上村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面积为0.3544公顷。两宗商业用地根据区域位置,均按商业用地价格测算并与工业用地地价进行比较后确定出让底价,挂牌出让价格分别为13.34万元/亩和20.69万元/亩,总价分别为592万元、110万元,大大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用地成本。目前,两个项目已建成,将很快投入使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