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谈|自查自纠“零报告”未必“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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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安徽省凤阳县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在第一步的自查自纠阶段,全县84家单位有75家都递交了“零报告”的自查承诺书。然而,凤阳县纪委常委张树超介绍:“在专项督查中,纪检部门从这些提交了‘零报告’的单位中发现了26个问题,涉及6家单位。”(据2月11日《人民日报》报道)
从人民日报的这则报道看,有问题的自查自纠“零报告”不仅在安徽凤阳一地存在,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时有出现。部分党员干部对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报,所在单位在自查环节也漏洞频现。
“零报告”未必“零问题”,甚至有的问题还很严重。这种情况,折射出部分单位和个人把自查自纠当作走过场的作风不实问题,对此需要引起警惕,并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加以治理。
“自查自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防线,要点在于主动发现问题,自觉抓好整改,积极防微杜渐。”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利于查找本单位、本部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通过深入的自我对照和相互查找,使“问题干部”在“猛击一掌”“大喝一声”中找出自身病灶所在,防止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可以说,认真落实各项自查自纠工作,是关爱干部、治病救人的体现,这不仅是对党员干部本人负责,更是对党建工作负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
但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清,认为主动揭短亮丑等于授人以柄,可能会被上级揪住“小尾巴”不放而受到纪律处理。他们心存侥幸,要么干脆隐瞒问题不报,要么避重就轻,自查自纠的都是些“说了没多大关系,犯了也没多大毛病,查了也没多大要紧”的小问题。同时,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没有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有的认为自查自纠工作就是走过场,于是敷衍了事、泛泛而谈;有的甚至担心自查出单位严重问题,影响单位形象和个人仕途,不敢动真碰硬地查找问题、纠正错误。
“查”是为了“纠”。如果在“查”这个环节上出了漏洞,纠正错误、整改问题也就无从谈起,自查自纠工作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自查自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首先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这项工作,使之深刻认识到自查自纠工作的作用,主动查深、查实、查透,并积极整改到位。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用好问责利器。纪检部门对“零报告”要深入调查进行复核,对有问题的“零报告”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敷衍了事者承担责任,通过追责、问责传导压力,让“自说自话”的问题“零报告”无所遁形。(蔡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