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监委 通报3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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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李远)据沈阳市纪委网站消息,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1.铁西区大潘街道岳家村党支部书记李合元、村委会主任吴立福、村委会委员刘彩娟、黄振华公款旅游问题。李合元、吴立福以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的名义,组织全村党员到风景区旅游,村委会委员刘彩娟、黄振华未给予制止也参与了旅游,费用在村集体账户中支出。李合元、吴立福、刘彩娟、黄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东区前进街道二台子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朱莲、党支部书记沈兴海、农业经理王忠义、工业经理韩秀兰、工作人员杨玉琢公款旅游问题。朱莲使用公务用车,多次与沈兴海、王忠义、韩秀兰、杨玉琢去秦皇岛、桓仁等地旅游。朱莲、杨玉琢因还存在公款吃喝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沈兴海、王忠义、韩秀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于洪区平罗街道双树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金朗,村党支部委员刘国、李凤琴公款旅游问题。杨金朗、刘国、李凤琴借“七一”活动之机,使用村集体资金组织全村党员外出旅游,并违规给党员发放误工补助费。杨金朗、刘国、李凤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