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次明确:8.24新政之后新平台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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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次明确:8.24新政之后新平台不予备案

关于P2P整治验收的57号文公布,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而不能通过备案的平台将被封禁网站。那么问题来了,你投的平台能不能完成政策要求的备案呢?2018年6月会不会是你投的平台的死期呢?



57号文里面说:对于在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P2P平台,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为什么是2016年8月24日呢?这个是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来的,该办法就是去年8月24日下发的。这句话看上去意思很清楚,就是去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P2P平台,基本上别想通过备案了。

广东再次明确:8.24新政之后新平台不予备案

2月8日下午,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白云宾馆召开“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政策宣讲会”。广东省银监局和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广东省最近发布的网贷验收备案政策进行了解读,省内(不含深圳)100多家网贷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商协会 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广东互金协会明确:8.24之后新设平台不予备案1



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在会上指出,广东省的验收备案时间节点为,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主要网贷机构备案登记,4月底未通过备案的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后申请备案。不过,对于问题严重的平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缓期一年。



但是,监管部门人士提醒,此次广东地区(不包括深圳)备案不会分批次进行,而是一次验收,6月底前无法通过的可能会被引导有序退出或取缔。



对于个别业务不合规但抱有侥幸心理的平台,监管部门人士在会上警告说,互金整治不存在“大而不能倒”的现象,试图通过做大规模倒逼政府在备案问题上让步是不明智的。不过,与会人士告诉网贷天眼,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业务规模是否增长并不是能否备案的关键,但如果平台规模异常增长,备案肯定没有那么容易。



此外,此次会议上,监管部门再次强调,2016年8月24日后新成立的网贷机构将不予备案。在银行存管问题上,广东监管的口径是,银行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分支机构,这比深圳和上海的在本地有分支机构相对宽松。



来源:网贷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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