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人:如发现这种情况请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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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石河子教育局

各位老师、同学和家长: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首先向你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关于石河子市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即日起,石河子市辖区内全面禁售、禁放A级、B级(组合礼花类含药量大于1500g、喷花类含药量大于200g)烟花爆竹;石河子市辖区内(包含开发区、高新区、石河子镇、北泉镇、152团)以下区域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周围,大中小院校、幼儿园、医院、文化设施、体育馆、敬老院周围,商业街、大型商场、综合超市门口,公园、广场等人员活动场所内,城区各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储备站周围,城区各消防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仓库周围。

从即日起,各企事业单位不得组织集体性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倡导石河子市辖区内居民自发性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因此,石河子市政府倡导全体市民用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庆贺喜事和节日。

石河子市教育局设立禁放烟花爆竹监督举报电话0993-2068166,0993-2068150,监督举报邮箱h2014849@163.com。如因单位、学校领导工作不力,发生学生、教职员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举报查处的事件,违规单位和相关人员除接受执法部门处罚外,还将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请广大师生和家长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愿老师、同学们和家长朋友在环保健康的氛围中共贺新春,事业有成,阖家幸福!

请大家相互转告,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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