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紫金这3名村干部被市纪委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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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公款旅游!紫金这3名村干部被市纪委通报!

春节将至,为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形成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公款旅游!紫金这3名村干部被市纪委通报!

1

紫金县水墩镇段布村委干部公款旅游问题

。2012年7月30日,

水墩镇段布村原党支部书记马伟棠、村委委员杨栋、村委委员罗俊杰

三人商议决定,组织他们的亲朋好友共10人一起驾车到河源桂山旅游景点旅游,总费用开支4488元。事后,所有费用全部在村委报账开支。马伟棠、杨栋、罗俊杰等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2月19日,紫金县纪委给予马伟棠、给予杨栋

开除党籍处分

、给予罗俊杰

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其三人公款旅游费用4488元及其他违纪违法款均已退缴国库。

2

源城区源西街道新江三路社区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国武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8月,时任新江三路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国武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开具1111元发票,用于报销其平时与同事聚餐的费用开支;2015年2月,以购买A4纸的名义开具670元发票,用于报销其购买水果送礼的费用开支。2017年5月25日,李国武主动将违纪款1781元退回至源城区纪委。2017年9月14日,源城区纪委给予李国武党内警告处分。

3

和平县经商信局主任科员、原驻青州镇山塘村扶贫工作组组长黄新旦违规报销个人开支问题。2015年8月,黄新旦在担任驻青州镇山塘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授意山塘村村主任蔡农彬从扶贫工作经费中支取现金10000元,交给其本人使用。随后,黄新旦陆续将本人餐费、交通费等共计10000元的发票交给蔡农彬在山塘村委会出账。2015年度,黄新旦所在单位已按规定报销其驻村补贴9600元,用于驻村包干费用。黄新旦在扶贫工作经费中仍报销个人开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调查期间,黄新旦主动退缴了违纪所得。2017年11月23日,和平县纪委给予黄新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龙川县国有企业管理中心原主任刘运生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7年间,龙川县人社局共下拨12万元到龙川县国有企业管理中心用于给企业困难下岗职工发放春节慰问金,但该中心原主任刘运生擅自决定截留此项资金,违规用于发放单位干部职工春节补助及日常餐费开支。刘运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6日,龙川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刘运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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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