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数不够怎么办?破解有高招!浙工大、宁大、浙师大、温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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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不够怎么办?破解有高招!浙工大、宁大、浙师大、温医大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我省除统一高考外的重要升学途径,昨天,2018年参与“三位一体”的50所省内高校名单已出炉,比去年增加了7所。



不仅仅参与的高校增加,从今天陆续发布的浙工大、浙师大、宁波大学等高校招生简章来看,招生计划也有所增加,但门槛却有所下降。



具体要求,考生可登录相关高校官网查阅招生简章,或在假期后致电高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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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数普遍增加



今年全省高校“三一”招生计划数相比去年增加了约1/3,据测算,总人数预计在9000人左右。



目前已经放出招生简章的几所高校来看,

对比去年可以发现:

浙江工业大学今年招生计划数为420,比去年增加了120人;浙江师范大学今年招生计划数276,相比去年增加了56人;浙江财经大学比去年增加了100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增加了15人。宁波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计划数与去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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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率要求有所下降!



从省内已经公布的“三位一体”招生简章中看,大部分高校在A率上的要求比去年有所下降。比如浙江工业大学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2017年对学考科目的成绩要求为“8门科目为A等”。



浙江工商大学对学业水平测试的折算成绩要求,经管类(≥80)、理工类

(≥70)

和信管类

(≥70)

的要求都比去年【

经管类(≥90)、理工类(≥75)和信管类(≥75)

】有所下降。



浙江财经大学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20分及以上(满分150),去年要求85分及以上(满分100分)。



人数的增加,要求下降,这也意味着,浙江省考生通过“三位一体”的模式进入浙江高校的机会越来越大。



以下几所高校是省内考生最为关注的,请注意简章中招生计划数、A率要求、报考时间、录取方式等重要的信息!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2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设置、所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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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A组省二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二)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在学科研究、科技创新、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学生自荐、所在中学推荐或专家推荐均可)。



自荐或专家推荐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符合自行申请(报名条件(一)类),同时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以兼报。



3. 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①《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②高中阶段获得的符合报名条件中所列举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并扫描(拍照)上传。



③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包括高中阶段成长经历及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文学创作、文艺活动情况,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情况,报考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及对个人规划与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并扫描(拍照)上传。



④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需提供《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中学审核表》,有中学推荐或者专家推荐的考生需同时附《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推荐表》(表格可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扫描(拍照)上传。



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大小,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具体要求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的通知为准)。



5.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032,邮编:310032。请考生在邮寄申请材料时使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3月5日上午10:00至3月19日下午16:00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并在线提交所有材料。邮寄材料接收从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且文化成绩需达到一段线的90%(含)以上(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见附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按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等第高的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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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除外)。



 对经专家组测评确认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在其中的权重。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宁波大学

招生计划:

2018年总计划数为400名,其中非师范类170,师范类230。

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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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省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报名条件与办法



已经参加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非特长生:

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的考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所有科目中必须达到5A及以上

(学考科目成绩以2018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2. 特长生:

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的考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所有科目中必须达到3A及以上

(学考科目成绩以2018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体育类特长类:艺术类需要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

2018年3月1日上午10:00至3月13日下午15:00;



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5日-3月28日;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29日上午10:00-4月6日下午15:00;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14-15日;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3日起。



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成绩合成:



成绩合成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5%。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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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专业投档办法: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分别未达到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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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满足我校对应各专业2018年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10门)等第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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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考生专项条件包含以下五类: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获奖);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A组省二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一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9日至3月24日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2.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有985、211院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等高校先修课程学分或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及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



3.我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工商大学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

180名

,分四个测试类别。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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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以上资格的考生,且达到所报测试类别要求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类别,且须注意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计1门,成绩等第按高者计, 自选综合不计分。



1.经管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文法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理工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4.信管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三、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未达到上述各测试类别要求,若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在低于各测试类别所需折算成绩15分以内者,可申请报考。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文学、语言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985工程”大学2018年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考核),获得复试准考证或签订艺术特长生协议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4日至3月23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3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9日起;

4.学校综合测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4月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4月21日起。



四、通过书面评审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缴费方式为报到现场缴费。



录取规则

(一)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二)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



(三)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以上。



(四)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五) 专业投档按以下原则执行:



1.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者,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择优录取。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均未录取者,再根据测试类别内计划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考生也须满足被调剂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财经大学

招生计划:



普通类总计划数为40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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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及以下不计分。



1.按上述折算计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20分及以上者。



2.按上述折算计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5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含)或省级一等奖(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含)或同赛事省级一等奖。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决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决赛中获高二、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2018年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游泳、乒乓球项目中: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中学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2.学校书面评审:3月11日至3月22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3日至3月28日;



4.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3月31日-4月13日;



5.学校现场确认:4月13日、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学校综合测试:4月14日、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4月26日。



录取办法



1.报考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和考试,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



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类)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考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即综合成绩(750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25分)+高考总分×50%(375分)”计算形成。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专业(类)投档办法: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的考生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类)投档,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至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温州医科大学

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收200人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等要求见下表。



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类别

招生专业

选考科目范围

计划数

医学

临床类



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



物理

化学

生物



10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物理

化学

生物



10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方向)

物理

化学

生物

10

临床医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60



医学

生物类



生物技术



物理

化学

生物



20

医学

管理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理

化学

生物



30



公共管理类



含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



不限

60



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

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

为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其中对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和技术三项取其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二、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且达到所报测试类别的学业水平考试要求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类别,且须注意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1

.医学临床类: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或者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且符合以下第十一条专项条件之一者。

2.

医学生物类:学业水平考试4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或者学业水平考试3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且符合以下第十一条专项条件之一者。

3

.医学管理类:学业水平考试4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或者学业水平考试3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且符合以下第十一条专项条件之一者。



(三)、专项条件认定: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录取办法:

(一)医学临床类: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

2.面试: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二)医学生物类以及医学管理类:包括书面评审和面试两个部分



1.书面评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以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



书面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20%)



2.面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



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8年2月26日上午8:30至3月18日下午16:00;

2.考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3月30日以后;

3.网上缴费:3月31日-4月8日;

4.考生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4月9-13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4-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面向浙江省招生,今年

招生计划75名

,分公费招生专业和其它专业(类)两种报考类别。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高考分数不够怎么办?破解有高招!浙工大、宁大、浙师大、温医大



注:⑴大类招生专业一学期后确认具体专业。



⑵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达到P等及以上):



学考科目A等4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8门及以上者可申请报考公费招生专业



学考科目A等3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者可申请报考其它专业(类)



符合公费招生专业报名条件者可兼报其它专业(类)。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1日;



(二)网上审核时间:3月12日—3月15日;



(三)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16日—3月21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24日—3月30日;



(五)综合测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2日起。



录取要求:

专业(类)投档办法:我院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到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被录取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院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科目A等计15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综合各校官网以及浙考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