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骗局? 女子离异交8800元欲相亲 见不到相中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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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宋女士今年32岁,离异后她到位于西御大厦的金玉良缘婚姻服务部寻求相亲(以下简称金玉良缘)。当时,她一眼相中红娘手中的一名男士照片。“他的涉外背景让我动心。”不过宋女士未立即付款签合同,次日红娘告诉她,该位男士也很中意宋女士。随后,她交了8800元购买为期半年的婚介服务。





此后几天,宋女士一直未面见到这位男士,婚介要么说该男士酒驾被关;要么说公司忙年会。1月29日,金玉良缘红娘向成都商报承认,男士的信息都是当事人自述,并未对客户信息进行核查。





为交伴侣





给婚介8800元 想见人却遭推诿





离异的宋女士,看到一档相亲节目后拨打了节目电话,随后被介绍到位于西御大厦的金玉良缘婚姻服务部。





1月14日,宋女士相中红娘江老师手机中的一名男士。据介绍,该男士是斐济国籍、在斐济开有公司,有一个儿子在英国读书。“这位男士的涉外背景让我动心。”宋女士说,江老师介绍,该男士今年48岁,是“退伍干部,每月退伍工资就有1万多元”。当天她并未付款签合同,次日江老师致电,称已把宋女士的照片给这位男士看过,对方对宋女士也颇为满意。





15日,宋女士花8800元购买为期半年的服务。“我当时要求把介绍人员的条件写清楚,但该公司经理说,以人格担保,以我条件很快就找到。”宋女士说,签合同时江老师跟她保证,交了钱立即介绍该男士,几个工作日过去,江老师一会称这位男士因酒驾被拘留了,一会称公司忙于年会。





此时,宋女士怀疑,这位男士的相关信息可能是“子虚乌有”,她要求金玉良缘退款。





上门核实





被告知“把两个人听成了一人”





1月22日,成都商报记者以朋友名义陪宋女士到金玉良缘协商,自称江老师和田老师的两位红娘接待了宋女士。宋女士的合同显示,这两位也是其合同的具体经办人。





对质期间,两位红娘表示,“斐济的男士48岁,在英国有孩子读书的是39岁,宋女士把两个人听成了一个人。”江老师说,宋女士看到照片的男士是后一位,今年39岁,是退伍干部,和战友合伙在天府三街开了一家综合服务性公司,有一个女儿在国外读书,并非儿子。据称,这位男士名叫侯战军。随后,宋女士要求江老师当场视频通话核对信息,视频接通后,宋女士与对方对视了一眼,问了一句“你见过我么,”对方回答“没有见过。”





后经金玉良缘马姓总经理的协调,宋女士拿到这位侯先生的电话。此后,宋女士加了侯先生的微信,在微信上以各种办法核对江老师口中“侯战军”的信息,都被对方绕开了。





“这位男士告诉我是做装修公司的,女儿12岁。”宋女士说,12岁的女儿怎么在国外读书?她再次感到自己受骗了,要求金玉良缘全额退款。





记者调查:





婚介主动承认都是当事人口述





成都商报记者以“侯战军”为关键词在企业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结果表明成都范围内,该名字在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查询中没有显示任何信息。





29日,成都商报记者致电侯战军向他表达了采访意图,他立即挂断电话,再拨无法接通,短信亦无回复。金玉良缘红娘江老师向成都商报记者坦承,侯先生有没有公司,有什么样的公司都来自于侯先生自己口述,包括他有个女儿在英国读书,都是侯先生自己介绍的。





金玉良缘马姓总经理表示,婚介所不是国家机关,没有办法对当事人的信息进行核查。





29日,宋女士就此事向工商部门举报,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西御河监管所已介入调查,并对双方进行调解,马姓经理表示,最多能退款40%。





律师说法:





婚介应对客户信息进行形式审核





四川美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茂梅认为,双方签订的是服务合同,不管合同中有无约定,婚介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应该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同时,婚介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应当对双方客户提供的信息具有审查义务,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认为,第一,从民事责任来讲,婚庆公司具备对双方当事人信息进行形式审核的义务,因未尽到义务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当事人可向婚介公司主张全额退款和违约赔偿;第二,婚介公司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涉及到消费诈骗和虚假宣传,当事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核查属实可以对婚介公司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