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破获特大“碰瓷”诈骗集团 定期轮换未成年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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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青山 伍力)1月29日,阆中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该局破获“1.05”特大涉嫌“碰瓷”诈骗、敲诈、抢劫犯罪集团案件。目前,已经抓获该集团主要头目田某、江某和骨干成员31人,已经查明涉嫌诈骗、敲诈、抢劫犯罪案件100余起,案发地涉及四川、福建、广东、江西、重庆等地。





去年10月30日,阆中市一摩的司机何某在网上发帖称:同年10月29日下午,其驾驶摩托车搭乘两个年轻人路径阆中市精神病院附近时,摩托车无故倾斜,但在摩托车未倒地的情况下,车上一男子却顺势倒地并称手部疼痛。经医院检查诊断为手尺骨骨折。两名年轻人欲索赔3万元私了。经讨价还价后,何某赔偿对方12000元。回家后,何某感觉到事情蹊跷,遂发帖提醒其他摩托车驾驶员注意。受害人刘某强、戚某禄等人看到此帖后,联想到自己的类似遭遇,怀疑均被“碰瓷”诈骗,遂邀约何某等4人,向阆中市公安局报案,称被同一伙人“碰瓷”诈骗3万余元。





侦查员通过侦查发现,四起案件中的“伤者”,受伤后均到阆中市医院治疗。侦查员到医院调取相关就医记录以及DR片后发现,医院记录显示受伤人员均自称冉某或丁某,但冉某或丁某均无法核实真实身份。公安机关据此推测,冉某、丁某极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而故意虚报的姓名。阆中市公安局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冉某等人曾经在遂宁、达州等地也有交通事故报警记录。经过走访核实,发生在遂宁、达州等地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与阆中市发生的摩托车交通事故类似,但因为冉某要价过高,受害人报警后便主动放弃索赔。通过深入追踪,警方逐步摸清了嫌疑人的作案车辆为川RSB9xx小轿车,但该车是南部县一租车公司的车辆,租车人为福建人王某,但王某当时根本没在四川,不可能参与作案。通过对王某关系人的深挖细查,以刘某、敬某伟为首的在四川作案的涉嫌犯罪团伙逐步浮出水面。





阆中公安局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协助下,通过2个月的艰苦侦查,逐步弄清了该流窜全国多地涉嫌“碰瓷”诈骗、敲诈、抢劫犯罪集团手法何基本情况。该“碰瓷”作案手法最先起源于广东,行话称之为“搬车”,后传至福建、四川、重庆等地。犯罪嫌疑人主要是缺乏管教的务工民工子女,作案时一般4—6人一组,作案前同伙用石头或者U型锁故意把手或者砸成骨折,受伤者一般是新入伙的未成年,相当于入伙者的“投名状”。作案时由“伤者”伙同一名成员出面乘坐摩托车至偏辟地段,故意摇晃摩托车致其倾斜或摔倒,造成“伤者”受伤的假象,后经医院拍片检查出骨折后,其他成员有的扮演“伤者”亲属出门谈判解决,有的跟随、看守摩托车驾驶员,有的扎场子助威。指挥者一般在附近的车内观察、指挥。如遇不愿意出钱私了的,便会遭到众人的威胁、恐吓,甚至殴打,逼迫驾驶员出前私了,“赔偿”一般在数千元至三万元不等。





警方还了解到,该“碰瓷”集团有40多人,分成6个诈骗团伙在广东、福建、江西、四川、重庆等不同地域作案。该集团更为残忍的是,由于“伤者”15天后就要长出骨刺,骨折部位逐渐康复,如果不换新人,医院会检查出是旧伤,不利于成功“碰瓷”,所以要定期轮换“伤者”,有专人联系未成年陆续为6个团伙输送新的“伤者”。





阆中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基本掌握了该集团成员、案件、作案地区等情况,果断决定收网。今年1月5日,抓捕组分两路在南部县、阆中市将以敬某伟、刘某为首的两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13人抓获归案;1月6日、7日,阆中市公安局组织30多名侦查人员奔赴厦门、内江等地,成功将以李某华、田某、江某、王某梓为首的4个团伙主要成员抓获。截止目前,以及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初步查明作案100余起,仍有少数犯罪嫌疑人在逃,抓捕工作仍在进行。





阆中市公安局友情提示,摩托车驾驶员朋友要加强自我防范何保护意识,遇到有人受伤、骨折等交通事故,要选择积极报警,不要私了;凡遇到过疑似“碰瓷”诈骗、敲诈、抢劫的摩托车驾驶员朋友,虽然已经“私了”,但建议您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打击犯罪,报警电话是:0817—6224505,15983795380,联系人,蒋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