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携双胞胎女儿来温与原配争夺百万遗产,而老板生前的一个举动,
《她携双胞胎女儿来温与原配争夺百万遗产,而老板生前的一个举动,让她傻眼...》,傻大方资讯编辑整理。我们不生产头条,我们只是社会头条新闻的搬运工!健康摘要: 来源:生活报(HLJ_SHB)近日,25岁的苗女士来到医院检查,希望能早日生一个宝宝。可是医生一测,她根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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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岁的公司老板病逝,除留下百万遗产外,他还有两个4岁的双胞胎私生女(非婚生子女)和40多岁的情人。财产分配、遗产继承……一场没有硝烟的遗产争夺战,在情人和原配以及儿子之间展开。最终,一份亲子鉴定报告,为这场遗产争夺战画下了句号。
家外有家
年过半百有外遇
上世纪70年代,温州市区人汪某(化姓)与曾某(化姓)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儿子。此后,汪某一直在外地做生意,跟曾某做起了“双城夫妻”。
2006年,时年57岁的汪某在外地认识了比他小22岁的吴某(化姓),没过多久,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08年,王某和吴某在外地过上同居生活。
2014年6月1日,吴某剖腹产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孩,老来得女,汪某很是高兴,他给女儿取了很吉祥的名字,然后,一个女儿随他的姓,另一个女儿随吴某姓。
然而还没高兴几年,汪某就于2016年11月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了,生前,他未立遗嘱。
来势汹汹
“情人”来温抢财产
汪某去世后,他留下的遗产引发了纠纷。
根据吴某调查,汪某名下有三套房子,一套位于外地,两套位于温州市区,另外他还持有一家公司40%的股权,
这些遗产共价值460万元。
2017年3月,吴某带着律师来到温州,她代两个双胞胎女儿向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跟汪某的原配妻子、儿子共同继承汪某名下遗产。
吴某说,她的两个女儿是自己与汪某同居期间所生育,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是汪某,母亲一栏是吴某,所以他们的女儿是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吴某认为,她的两个女儿占上述财产约16.65%的份额,约76.6万元。
这突如其来的情人和私生女,让曾某和其儿子防不胜防,丈夫已经去世,她该上哪儿对质?
峰回路转
一份亲子鉴定报告
面对来势汹汹的吴某,曾某找了律师咨询,律师告诉她,情人生的孩子要继承财产,首先得证明这两个孩子是否真是汪某亲生的。曾某问,汪某已经去世,如何进行亲子鉴定?而这个问题,也让法官犯了难。
就在这时,吴某提供了一条线索,原来,汪某曾在去世前跟双胞胎女儿做过亲子鉴定,他的血液样本就保存在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当时,汪某告诉吴某,鉴定结果显示双胞胎女儿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吴某觉得汪某在骗自己。
2017年12月1日,鹿城法院委托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汪某和双胞胎女孩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司法鉴定。浙江大学直接用汪某的血液样本与双胞胎女孩进行亲子关系鉴定,
最终显示,依据DNA分析结果,排除汪某与这对双胞胎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这不可能!”面对这一结果,吴某怎么都不肯相信。
1月29日,鹿城法院本要开庭审理这起遗产争夺财产纠纷案。就在开庭前,吴某的代理律师主动联系法官称,吴某接受DNA鉴定结果,愿意撤诉。
新闻+如果情人的孩子系亲生
他们能如愿分到财产吗?
浙江六合(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洋认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而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该条款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本案中,如果双胞胎系被继承人的亲生女儿,则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享有继承权。
开庭前又撤诉,看来还是心里有鬼!觉得剧情太混乱的点个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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