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华裔持“假抢”招摇过市 面临三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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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华裔男子(马来西亚《中国报》)





中国侨网1月29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日前在马来西亚霹雳州巴占,一华裔商人腰插“假枪”招摇过市,且自称新国执法员,当地时间29日,该华裔在怡保法庭被控非法拥有武器、进口或拥有假枪、没及时交出大马卡3项指控。





现年47岁的被告对前2项指控认罪,但不认罪第3项指控。





被告被控于本月23日傍晚约7时30分,在巴占台霹花园一家咖啡厅前非法拥有武器,违反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入狱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2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时间、日期和地点,进口和拥有一支仿造枪,违反1960年军火法令第36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入狱1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3控状指他在相同时间、日期和地点,没及时向警官交出其大马卡,违反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25(1)(n)条文;刑罚最高可被判3年监禁、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定于2月19日过堂,被告须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释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