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歙县一驾校学员练车撞死人!(附现场视频)
《悲剧!歙县一驾校学员练车撞死人!(附现场视频)》,傻大方资讯编辑整理。我们不生产头条,我们只是社会头条新闻的搬运工!健康摘要: 1988年4月5号,一名曾在安徽祁门某裁缝店做学徒的年轻女子,来到户籍所在地杭州临安於潜派出所举报,称一年前
正文开始:
1月26日下午,歙县开发区新安江大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教练车与一辆电瓶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据歙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日下午,歙县康顺驾校的一位女学员和教练在新安江大道学车时,与一辆驶来的电瓶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电瓶三轮车驾驶人摔倒受伤,后该驾驶人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电瓶三轮车驾驶人,50多岁,男性,当地人。目前,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拓展阅读 学员开车出事故致人死亡 在全国不止一例, 一起来看看吧!2017年9月16日
,杭州临安某驾校教练江某带领学员骆某和陈某上路练车。案发当日下午2点左右,骆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临安区天目山镇某村的时候,发现前方不远处左侧有一老人正在横过马路,而道路右侧的路边聚集了很多人在办丧事。骆某事后回忆,老人过马路的时候朝教练车看了一眼,她便以为老人会让车辆先行,所以当时没有减速,并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道路右侧的人群上,教练当时也没有踩刹车。
当车辆距老人十几米的时候,骆某才意识老人已经走到道路中间了,顿时慌了神,一时手足无措,忘了踩刹车,也没有按喇叭。这时候教练江某才踩下刹车,并赶忙拉了一把方向盘,但是为时已晚,老人被撞出了六七米远,头上留了许多血,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三人赶紧下车查看,江某第一时间打了110报警电话,陈某也立即打了120,然而由于伤势过重,老人没能救回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日前,江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骆某无需承担责任。
(网络图片)
2016年12月2日中午
,江阴澄江驾培的教练员章某,随车指导学员庄某练车,连庄某在内,车上共有四名学员。在经过青阳嘉茂花鸟园门口一个并不大的弯道时,学员庄某向左打死了方向,章某发现庄某操作不当踩了紧急刹车,学员庄某没采取减速措施,造成车辆失控向左急转,越过中心隔离花坛,撞到正步行经过的朱某,朱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江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庄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事故段,因操作不当撞到行人造成事故,其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随车教练员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章某作为教练员,在学员学习驾驶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确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归案情形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系自首,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事发后,经江阴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驾校赔偿并补偿被害人近亲属共计人民币808000元(其中由驾校支付人民币198000元,余款610000元由驾校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
2012年9月23日上午
,准备驾考的学员在一辆教练车上练习,沿大肖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金鼎中学路段靠边停车时,用力推了车门,恰好有辆摩托车迎面开来并撞向车门,失控飞向马路对面,对向车道一辆小车因刹车不及撞了上去!
根据当时的媒体陈述,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然而这次事故的教练车责任人是驾校教练,事故赔偿金额120多万中,教练要赔偿100多万,小车司机赔付20多万,而造成这起事故的学员虽不用赔偿,但内心的谴责是会追随一辈子的。
来源:24小时、 歙县百事通、网络
无论新手还是老司机
手握方向盘时,请时刻提醒自己:
安全第一,开车慢一点。
点
,希望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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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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