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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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王 凯 通讯员 王 朔 和 慧





重污染天气如何发布预警?各个预警级别下如何减排?日前,再度修订的《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印发,重新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明确了应急减排总目标及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3年印发,历经2015年、2016年、2017年三次修订。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薛立暄介绍,新修订的《预案》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均值计算,可以跨自然日,“较2016年版更加科学、严格”。





按照《预案》,预警共分为四级。《预案》还调整了预警发布和解除时间。以前受技术所限,预警为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即时预警;现在当预测到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





根据环保部《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要求,《预案》明确了各个预警级别下全市总体减排目标。





按照《预案》,蓝色预警级别下,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5%以上;黄色预警级别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0%以上;橙色预警级别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5%以上;红色预警级别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以上。





为达到全市总体应急减排目标,《预案》按照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制定了具体的应急减排措施。工业源主要包括钢铁、水泥、轮胎、橡胶、塑料、玻璃制造、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锅炉和燃煤机组,车辆、动车组、家具、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企业,植物油、集装箱、家用电器、皮革服装及石墨生产企业,包装印制、铸造及有机化工(无法停产或限产的除外)等企业通过错峰生产、限产、停产及提高治污效率等措施实现减排;移动源通过城市建成区内禁行重型柴油货车(橙色、红色预警时采取)实现减排;扬尘源主要通过增加保洁、洒水抑尘频次控制工业散货堆场和码头扬尘、道路扬尘和施工工地扬尘;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采取)等措施实现减排。





此外,《预案》还确定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根据环保部和省厅开展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