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人员在村民屋后挖出“金龟”?原来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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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褚登宇 记者刘春华)近日,大竹县邓某某给大竹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院帮助他追回在一场“金乌龟”大骗局中损失的6万余元。这是记者1月25日从大竹县法院获悉的。





去年6月29日,告人向某和一个自称“刘旭辉”的男子,来到邓某某家中,声称要在邓某某的房屋后修建地震塔,邓某某信以为真。后来这两名男子将邓某某带到预先准备的地点,并从地里挖出了一个事先藏好的“金乌龟”和一张书写“藏书”字样的纸。随后,二人向邓某某谎称挖到了文物,并以此为诱饵骗取了邓某某人民币6万余元。





去年12月14日,大竹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犯诈骗罪为由,向大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竹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看守所讯问被告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法律释明。庭审时,向某当庭表示愿意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1月10日,在众多围观群众的见证下,承办法官将被告人退赔的赃款予以全部兑付。1月15日,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邓某某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大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感谢法官帮助其成功追回被骗款项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