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陶然解读合伙人的选择标准

  选择股东一定要非常慎重,宁缺毋滥。一旦有错误的股东存在,企业就像先天不足的婴儿,发展起来会步履维艰。

  我认为选择创业股东有三个标准:(1)志同道合,大家对公司发展的方向以及核心价值观一致,这是前提。(2)认同合体规则,股东之间必须按照游戏规则来合作,不诚信的股东是公司发展的“定时炸弹”。(3)出资,不要给干股。

  股东必须志同道合,大家对于公司要做的事情,以及做事情应该遵循的方法和道德底线认知一致,一个想做百年老店的人和一个小富即安的人,一个想走正道经营的人和一个想捞偏门的人是无法合作的,更别谈合股了。

  再者就是股东必须都是诚信的人,是认可和尊重游戏规则的人。

  股东出资是必须的,屁股决定脑袋,没有出资的股东和实际出资的股东考虑的问题以及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对企业的归属感也是不一样的。

  股东之间是否是朋友不重要,尤其是不能以哥们儿感情作为基础来选择股东。蓝色光标的5个创始人,除了我和赵文权,大家爱好迥异,性格完全不同,年龄差距也比较大,并不是朋友,甚至十几年的合作之中,除了工作从未在一起吃饭喝酒,但是大家的合作非常成功。

  创业公司对股东的期望不仅仅是钱还有资源,应该优先选择那些有资源和有经营经验的人做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