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开发区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

近日,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部署安排,市场监管局、建设局、经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区120家使用单位在用的1127台电梯开展联合大检查。要求对全区所有在用电梯一部不漏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宾馆、公园、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检查】开发区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内容有:在用电梯要办理使用登记,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维保单位要严格按规范开展维保工作,维保质量达到要求;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明显并保持畅通;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以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的紧急停止按钮保持有效,公共场所电梯要有专人管理;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内禁止安装、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设计进行电梯工程施工,不存在因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的建筑问题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电梯轿厢、井道、机房内通信网络覆盖到位,不存在手机无法拨打电话的情况。

【安全检查】开发区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

截止目前,检查组共检查85家使用单位762台电梯,发现37家单位存在超期未定期检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无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轿厢内有与电梯运行无关的广告牌、维保记录不全、报警装置联系不畅通等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暂时不能现场整改但能短期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严肃查处。(李国宁)

【安全检查】开发区开展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