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留次子长子不认要分割,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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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遗嘱房产留次子长子不认要分割,遗嘱是否合法有效?详情如下。 导读:遗嘱房产留次子长子不认要分割,遗嘱是否合法有效?详情如下。

双亲亡故后,次子拿出一张遗嘱,称父母生前已将名下房产留给他,却遭到长子否认,认为应该按法定继承重新分配,次子只得将哥哥告上法庭。这份遗嘱是否有效?房产该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2017年12月27日,这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在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遗嘱有效,支持了原告次子的诉请。


陈老伯和吴老太生前育有二子,陈大和陈二。2012年10月,陈老伯过世,4年后,吴老太也去世。母亲去世后,陈二拿出一份遗嘱,称这是父母在世时留下的。这份遗嘱由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包某代为书写,在律师张某、赵某见证下所立,遗嘱上明白写着,父母愿将名下房产在两人百年之后由次子陈二继承,落款日期是2008年4月7日,上面还有父母的签字、捺印。


陈大对弟弟出示的这份遗嘱并不认可。陈家两兄弟为这房产继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


去年8月,陈二只得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哥哥陈大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父母所立的遗嘱有效,父母名下的房产归他所有。


9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时,陈大称该遗嘱有问题,遗嘱上的签名均不是父母所签。他不认可遗嘱,要求公平分割房产。


见证律师张某出庭作证陈述了立遗嘱时的情况,并提交了律师事务所卷宗材料供法院参考。经审理查明,该组材料与遗嘱吻合,法院对涉案遗嘱予以认定。


陈大虽对父母的签字和当时父母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有异议,但未在法院释明的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或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和理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对陈大的辩称不予采纳。


法院最后作出确认陈老伯和吴老太所立的涉案遗嘱合法有效,确认涉案房屋归陈二所有。


法官说法



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继承。本案立遗嘱人陈老伯和吴老太在包某代书、张某和赵某见证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愿意于百年之后将本人名下房屋享有的财产权益指定由子陈二继承,合法有效。陈老伯和吴老太均已亡故,继承开始,陈二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涉诉房屋,合情合理,法院予以支持。陈大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的诉求,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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