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住建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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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任务分解的

通    知

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我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创建指标有8大项57小项,其中47项指标由我局承担。为使创建工作做到统一领导、分工合作、责任明确、稳步推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9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建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靳东征  局  长

副  组  长:李耀辉  副局长

闫继平  副局长

            王侯明  总  工

成      员:侯保明  办公室主任

张金娥  市容园林管理科科长

吕峰连  计划财务科科长

            程光义  人事教育科科长

            薛宏伟  城市建设科科长           

            高廷欣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范永平  行政审批科科长

刘月玲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科长

杨海兵  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

闫建宏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办公室主任

孟庆芳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王社平  城市公园管理处处长

            牛志峰  供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贵庆  路灯管理处处长

            王茂华  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刘振安  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          

李文耀  花卉管理中心主任

李兴唐  供水服务中心主任

王永凤  12319城市服务指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耀辉,副主任侯保明、张金娥,成员由各相关科室(单位)抽调一名副职或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督办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资料组、遥感组、园林绿化组、人居环境组6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掌握创建工作总体进度,提出创建工作计划和措施,协调各工作组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1.负责落实局创建办办公地点、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的抽调。

2.负责落实创园工作的相关外联工作。负责与市政府、市直各单位、局属各科室(单位)协调工作,联系、通知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报送每项说明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负责组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启动、协调、推进、验收等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创园迎检工作。负责制定吕梁市国家园林城市初审、验收工作的接待方案,安排迎检路线、编制解说词等工作。

组  长:侯保明

副组长:程光义  吕峰连  孟庆芳

(二)宣传组

负责创建期间的动态报道,策划组织媒体开展舆论宣传,资料收集整理,组织开展群众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

1.负责申报资料中创建工作报告、检查验收汇报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制作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DVD影像片及编辑印制画册。

2.负责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对创园工作进行宣传报导;组织在人流密集的公园、广场开展问卷调查、广播宣传等方式提升社会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按照创园的指标要求组织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等有关评价值的调查工作。

3.负责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吕梁市政府网站三家媒体对吕梁市绿线管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图进行公示说明,并收集公示版面、影像资料;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组  长:侯保明

副组长:刘志勇

(三)资料组

负责各项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各项指标的解释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资料对接、整理;编撰创建工作资料汇编。

1.负责修改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负责检点《吕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编印《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类报告》。一是初步编辑吕梁市城市基本概况,包括自然经济社会情况、地域风貌特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园林绿化行业现状及主要指标等;二是初步编辑城市创建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城市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Ⅱ级达标自评表、两年以上(含申报年)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和创建宣传、社会发动情况及创建的特色亮点、典型案例等;三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和实施情况说明;四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达标自评情况说明。

3.负责编印《吕梁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8类57项,逐项收集说明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并整理、编印成册。

组  长:张金娥

副组长:王新才

(四)遥感组

负责遥感测试基础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联系住建部城建司咨询卫星遥感测试工作,配合卫星遥感测试单位进行实地遥感,并上报遥感结果。

组  长:范永平

副组长:孙志刚  王泽民

(五)园林绿化组

负责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33项指标的完成,按要求收集、整理、汇编申报材料。

组  长:杨海兵

副组长:王社平  李文耀  郝艳龙

(六)人居环境组

    负责创建指标中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24项指标的完成,按要求收集、整理、汇编申报材料。

组  长:闫建宏

副组长:高廷欣  薛宏伟  牛志峰

二、任务分解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涉及我局17个科室(单位),各科室(单位)要兼顾大局、各负其责,按要求及时将指标说明情况及相关附件资料(详细情况见附表)。

(一)办公室

负责我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网站的建立和市政府网站的协调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公示。

(二)人事科

一是负责我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及行业管理情况,并提供相关支撑性文件(包括园林局);二是会同花卉中心建立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

(三)计财科

    一是负责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并提供相关支撑性文件(包括园林局);二是负责2017年、2018年城市年鉴数据填报工作,此数据将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基准数据。

(四)园林科

一是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绿线划定,并在两种以上新闻媒体公布,同时会同园林处、公园处、花卉中心完成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牌的设立,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域内的生物物种进行调查,编制吕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三是会同起草绿化工程管理、园林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等规范性文件;四是会同核实建成区内道路、公园、居住、单位等各类绿地面积,汇总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三项指标以及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五是负责监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创建标准。

(五)园林处

    一是负责建成区道路、公园绿地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对主要道路及北川河公园作介绍说明;二是负责规划区范围内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的调查摸底、挂牌、拍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三是制定《吕梁市立体绿化实施方案》,并说明实施情况。

(六)公园处

    一是负责建成区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对公园、主要游园作介绍说明;二是负责规划区范围内东川河以南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的调查统计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创建工作;三是制定《吕梁市公园管理办法》,完善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建设。

(七)花卉管理中心

一是负责规划区范围内东川河以北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的调查统计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创建工作;二是会同人事科建立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在选择适宜生存、品种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的同时,结合当地气候特征,择优引进外来树种进行培育;三是在城市规划区选址建设苗木生产基地,发动个体和企业单位建设苗圃和花圃。

(八)行政审批科

负责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率的审批工作,确保达标率≥95%,并配合对建成区内单位(小区)占地、绿地面积的调查统计。

(九)城建科、市政处

    一是负责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在建成区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二是负责对建成区内道路的完好情况进行排查、修补,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95%;三是负责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四是负责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创建标准。

(十)房产科

一是会同市房产局对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进行统计,对吕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统计,并制定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会同市房产局、离石区政府完成建成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制定棚户区改造的规范性文件。

(十一)供气供热办

负责统计建成区内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和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并制定吕梁市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

(十二)科设科

负责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

(十三)节能办

一是负责新建建筑、绿色建筑的统计工作;二是统计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建成区总建筑面积,并制定《吕梁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十四)路灯处

负责对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核查,统计城区公园、广场、街景照明及山体绿化等均达到规范要求。

(十五)市供水服务中心

    负责保护好城市供水管网,确保城市建成区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

(十六)12319城市服务指挥中心

负责对市民反映的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收集、疏理,并对市民参与和监督城市绿化给予大力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相关科室与下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回创园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按照任务分解,明确各自责任,摸清现状底细,制定实施计划,及早安排部署。

(三)完成任务,及时汇总,按时报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汇总所负责范围内的基本情况,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附件表中要求的“数字指标”完成情况报回创园办公室,以便及时与国家园林城市指标核对后作为我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基准数据,并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下一步的工作作出计划。另外,2018年3月前将附件表中所有指标要求的“提供资料”汇总报回创园办公室,将不再以文件形式通知。

联系人:寇文军

电  话:0358-3398054

邮  箱:llscgybgs@163.com(吕梁市创国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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