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级“抗癌药”大案审结 药品代购慎防“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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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前审结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人员在长达一年半时间里,通过医生“搭桥牵线”向全国30个省份销售抗癌药物达数十种,总金额超千万元。经权威机构鉴定,这些抗癌药均系假药,有的甚至不含有效成分。





由于上述涉案的所谓“抗癌药”的原研厂家多为外资药企,外资药企在华代表昨日已向南都记者表示,要解决假药问题,除了加强监管和相关方教育,还需加快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广东药品流通领域的专家则对南都记者表示,基于安全用药的考虑,建议消费者不要随意通过网络代购境外药品。另外,有法律界人士则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降低抗癌药的内外价差问题。





30余种明星抗癌药被卷入非法代购





据办案人员介绍,上述特大案件涉及的抗癌药品有万珂、阿比特龙、格列卫、美罗华、马法兰、A ZD 9291药物等30余种,一盒抗癌药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在这些药品中,销售价基本是进货价的两倍以上。如所谓的“格列卫”的进货价是500元,销售价是1500元左右;所谓的“美罗华”进价7500元,售价达15000-17500元,最高可获利1万元。销售则主要通过网络销售和快递寄送的模式,有的涉案人员还以分成的方式让医生“搭桥牵线”推荐给癌症患者及其家属,然后通过快递派送。





由于国内市场销量好,涉案人员除了直接从海外买药销售,还自制胶囊盗用国内外知名抗癌药品牌出售。





中国外资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沟通与协作总监左玉增昨日则向南都记者表示,假药是一个全球的问题,涉及包括患者、监管机构、医疗机构、网络信息传播、溯源等多个方面,不仅要加强监管,也需要加强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教育工作,同时建立多方协调机制才能杜绝假药问题。





“最近1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规模几乎增长了10倍,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重大疾病保险等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然而,患有特定疾病特别是危重疾病的患者,仍面临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大量创新药物未能在第一时间列入基本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也导致患者的临床需求难以满足。”左玉增进一步说。





律师:降低内外价差才能缓解代购热





不过,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宋儒亮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则提了以下三个观点:首先,关于药品代购,不构成犯罪情况是清楚的,比如,“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开了一个口子: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或者延误治疗,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至于构成犯罪的,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同药品代购作用相似,我国已在出台相关规定,拟让一些药品虽未在中国上市也能用于患者的救急之用。去年12月20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发布《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在一些情况下,患者不能通过参加临床试验来获得临床试验用药物时,允许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内使用尚未得到批准上市的药物给急需的患者。





三是,可以看到,一些消费者去印度代购抗癌药,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可以肯定的是,我国已经在通过药价谈判,降低与国外同类药品的价差,但是否可以借鉴印度的做法,让救命贵药的仿制之路顺些,这有赖相关部门的后续工作。





专家:无进口批文药品不要买





而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副会长、药品流通专家刘桂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大案涉及的假抗癌药主要通过网络销售、快递寄送,这就反映出我国对药品网购的立法仍然比较滞后。另外,抗癌药几乎都是处方药,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管和查处有待加大力度。





“此次案件其实也在提醒消费者,没有进口批文的药品不要买。消费者在购买抗癌药时,若要在医院渠道以外购买,建议可以在肿瘤医院附近、有相关资质的新特药药店凭医生处方购买,且一定要查清楚药品的相关批文。”





采写:南都记者马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