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结婚33年女儿都出嫁了,泰州男子竟公然要接小三回家住,
“都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33年夫妻,那得是万年修来的缘分。
可是,老婆怎么也想不到,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丈夫,居然昧着良心称自己是“非法妻子”,要接小三回家住...”
“我算什么?”何某欲哭无泪,55岁的何某是靖江新桥镇人,1984年结的婚,想来距今已过33年。那时候还算宗族社会,家里办了酒,见过双方父母,昭告两方亲戚宗族,在家族乡邻的见证下,就是一辈子了。
哪成想社会变化那么快,一代人的时间,办酒、家族说话不算数了,经济发展天翻地覆,社会风俗也变了,当初的一辈子,没了结婚证,33年的婚姻,到了丈夫口里,竟成了“非法同居”了!
“他做点生意,算有几个钱”,何某说,丈夫这几年赚了点小钱心痒痒,外头有了人。吵过闹过,但毕竟是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为保全大局,宁愿自己忍气吞声。可哪成想,委屈不能求全,丈夫最近竟直接提出来,要接小三回来住!
欺人太甚!何某感觉实在不能忍了,心一横,干脆提出来离婚。哪知丈夫是有备而来而且底气十足,离什么婚,人家离婚那是因为有结婚证,他们呢,连结婚证都没有,怎么离婚?两人间顶多算非法同居!
啊?结婚33年了,按日子数都1万多天,女儿都结婚嫁人了,她这个当妈的竟成了非法同居?!一辈子没个法律概念,这头一槽就这事。这越想越气越想越委屈,何某就咨询了律师。
律师怎么说呢?幸好,咱国家还有条线,律师说,关键时间点就在1994年2月1日,在这之前的,即使没领证,也算“事实婚姻”,之后的才算“非法同居”,国家也考虑到传统习俗,老一辈没领结婚证的习惯。
幸好归幸好,这事还不算完。说是1984年结的婚,还得拿出证据来。哪有证据啊?民政局没登记过,孩子吧也不能证明事实婚姻,思前想后只能到派出所寻求帮助。新桥派出所民警也都是热心肠,听了何某的遭遇后,边安慰何某,边利用档案平台逐一超找。
年代久远,哪那么容易找。但终究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找到了当年何女士1989年登记在夫家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在表格中清楚地反映出何女士与丈夫傅某为夫妻关系,表格变动栏中记载着:1985年因结婚所内移动至现地址。
几经周折,拿着民警为其复印并加盖公章的档案资料,这份证明33年婚姻不是非法同居的档案资料,何某一度感觉眼泪往外淌。
33年终究没有修得共渡到尽头,社会在变,人也在变,只能希望人心不变。人常说夫妻久了,爱情会慢慢变成亲情,休戚与共长伴终老。
但倘若有一天,有一方先放下了当初允下的承诺,不管这个承诺是过去亲族见证,还是如今交由上天法律见证,请轻拿轻放有点良心,毕竟人在做天在看!同意的麻烦给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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