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身亡伴有勒痕 警方认定为意外缢亡家属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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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原标题:江西5岁男童村小内死亡复议结果:符合意外缢亡,维持原决定

  1月7日,江西赣州5岁男童龙龙(化名)在村小内死亡的复议结果公布,龙龙父亲许朝玺向红星新闻提供了赣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上面显示:“维持原决定”。

  2017年9月25日,江西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留田村小学内,龙龙在上课期间死亡,脖子上有勒痕(红星新闻曾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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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田村小学

  11月17日,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排除因自身疾病、工具类损伤、电流损伤以及毒物中毒致死……符合生前缢死。”

  12月3日,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龙龙的死“符合意外缢亡,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当天,龙龙父亲许朝玺也收到了赣县区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如不服这一决定,可在七日之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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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许朝玺向赣县区公安局申请了复议。

  2018年1月7日,许朝玺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赣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上面显示:“经审查,认为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原决定。”决定书还显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日以内,向赣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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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朝玺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准备向赣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已经在让律师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