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率先启动“协作机制”竞买人可贷款网拍大额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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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解决司法网拍大额拍品一次性付款难题,提高网拍成交率、溢价率,1月3日,北京市三中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行举行《司法网络拍卖企业贷款协作协议》签约仪式,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三中院率先在全市法院启动司法网拍大额资产贷款协作机制,实现了对大额拍品司法网拍贷款业务的全覆盖。





三中院自2015年12月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实施针对个人的司法网拍房产按揭贷款机制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有效破解了网拍房产一次性付款难题,而且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质效。





该院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15套房产的网拍贷款业务,成交金额达9900余万元,贷款金额累计高达6275万余元,成交率达100%,平均溢价率达85.65%,远高于未引入贷款机制时房产76.9%的成交率及21.86%的平均溢价率。





此次协议的签订使得三中院司法网拍贷款主体从个人扩大到企业,同时,企业贷款范围从房产扩大到所有大额拍品,全面拓展了司法网拍贷款业务,实现了对大额拍品网拍贷款主体、范围的全覆盖,这不仅为竞买人彻底解决了大额资产一次性付款难题,提高司法网拍的成交率及溢价率,也进一步有效缓解法院财产处置变现难的困境,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根据该协议约定,今后竞买人可以向银行贷款参与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股权等大额资产的司法网拍。有贷款需要的竞买人可以在竞拍前至银行进行贷款预申请,竞拍成功后按照银行贷款要求向法院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提供阶段性增信措施。经银行审批符合放贷条件后向法院发放贷款,后由法院、银行及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





对于此次三中院与工商银行就大额资产网拍贷款业务进行的协作,三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晓军表示此举可以促使“多赢”。对于竞买人来说,满足了使用银行贷款购买大额资产的融资需求,破解了资金支付难题;对于法院而言,有利于提高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还可以提高银行及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对于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来说,也能实现各自权益最大化。





文/本报记者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