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告变“罚单”惹车主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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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热线新闻(记者 康佳)一早起来发现车上被贴了“交通罚单”,车主心惊,谁料仔细一看所谓“罚单”竟然是一家售楼处的广告。昨日有网友爆料此事,认为这种广告方式虽然吸引人眼球却让人心生反感。工商部门表示,如遇此情况可向属地城管部门反映。





“早上开车看到车上贴了这个,瞬间吓坏,仔细一看竟然是广告!”昨日有网友爆料自己的遭遇。北京晨报记者从图片中看到,这张广告乍一看和违法停车告知单外观十分相似,同样有车牌号、车身颜色等内容,但仔细观察就能看出端倪,名称竟是“停车太帅告知单”,内容还有“楼房类型”和“投资原因”及“项目地点”等选项。末尾一句“由于您停车姿势太帅,特此公告”,并在落款处用红色的电话号码圈成圆形,模仿公章。





参看其他内容,记者发现这是一家售楼广告,内有“通州宋庄画家村精装公寓,一居45平方米首付XX万”字样,随即以买房者身份拨通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对方坦承广告确为该公司所为,电话即是售楼处电话,而在亮明记者身份询问广告内容及“创意”时,对方表示并不知情,匆匆挂断电话。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近日在河南驻马店、山东济南、贵州贵阳等多地都发现类似的“告知单”。京衡律师上海所余律师就此指出,《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四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罚单式广告有吸引眼球的标题和外观,虽然只是部分内容虚假,也构成虚假广告。车主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还可以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处以相应罚款。





北京市工商局投诉热线12315则回应,如遇此情况可向属地城管部门联系,执法查处。





(线索: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