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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名单位、专家:
根据《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陕政办发〔2019〕20号 , 简称《改革方案》)相关规定 , 现将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0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的方式 。 提名者应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 , 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并在提名、协助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
(一)专家提名
1 。 陕西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下同)、2010年(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历年来的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奖人、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人 , 下同) , 可3人联合提名1项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除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外的其他省科学技术奖 , 不限奖种及等级 。
2.2010年(含)以来的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2015年(含)以来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
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 , 责任专家应当是在陕全职工作专家;联合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责任专家所对应的获奖等次 。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 , 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每人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提名专家不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
(二)单位提名
1 。 每个提名单位一般可提名1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组织;可提名1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 。
2 。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时 , 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 请各单位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 , 择优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学科、本单位的优秀项目(人选) 。
3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内的提名工作;省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业、有关学术组织负责本系统项目的提名工作 。
4 。 按照省政府对国防科工领域专用项目表彰相关要求 , 本年度开展省科学技术奖专用项目评审工作 。 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用项目的提名工作 。
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根据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进展情况 , 适时对部分提名专家及单位在工作中好的做法予以总结推广 。
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 , 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1) , 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 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
(三)提名等级
依据《改革方案》 ,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 ,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
专用项目设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 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 , 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 。 提名单位(专家)应当严格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 , 说明提名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 。 提名项目正式提交后 , 提名等级建议不得变更 。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三种情况 。 评审专家严格实行定标定额评审 , 遵照评价标准评审 , 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 。 “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 , 提名“二等奖及以上”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改革方案》有关要求 , 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稿源:(陕西发布)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xlong05042U25H020.html
标题:▲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