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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4日讯 采访人员今天从市中级法院获悉,上半年,青岛市两级法院与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729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率100%。
今年1-6月,我市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602件。其中,市中院开庭139件,各基层法院共开庭463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率100%,相较于去年同期的46.21%提升约54个百分点。开庭案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13件,应诉率为18.77%,相较于去年同期的4.69%显著提升。另外,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27件,负责人亦均出庭应诉,应诉率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案件12件。
【 法院共开庭|“民告官”:青岛官员出庭应诉率100%】今年以来,根据市委提出的“负责人不仅要出庭,还要出声出解出治”的工作要求,市中院进一步聚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和应诉效果,联合市司法局,打造系统集成、整体推进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新模式。3月,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市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实施意见》,并由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按照“四出意见”要求,将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建设,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出治”。“四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全面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由追求应诉率向注重应诉率、应诉质量和效果齐头并进的进阶转变。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市中院以该项工作为重要抓手,与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有机结合,以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支撑,落实矛盾化解责任,力促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以审前和解机制为渠道,搭建良好官民对话平台,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我市还创新负责人出庭应诉方式,通过微信视频、智慧法庭等多种方式线上开庭,创新实现负责人“云出庭”。与此同时,细化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评价标准。市中级法院改变此前仅将被诉机关负责人是否出庭及出庭负责人级别作为被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评价标准,初步建立起对负责人是否遵守庭审纪律、是否发言、是否参与和解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标准,倒逼出庭负责人积极主动发言、参与配合和解工作,提高应诉能力与和解能力。
“四出意见”出台后,在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整体推动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取得新进展,负责人应诉能力与效果进一步提升。一是庭前联系成为常态。自事前通知制度与庭前联系制度建立以来,全市法院均按照要求提前向被诉机关发送负责人应诉建议函和负责人应诉反馈表,被诉机关也均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反馈表。全市两级法院五六月份开庭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与法院联系对接出庭事项的共计239件,占两个月开庭总数的79.14%。二是出庭级别普遍较高。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除113件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之外,33件区(市)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43件市直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三类案件占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开庭案件的31.40%。出庭负责人级别普遍较高,尤其是市北、崂山辖区内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多数为正职负责人出庭。三是出庭出声情形增多。全市两级法院五六月份开庭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发言的共计128件,占两个月开庭总数的42.38%,“出庭不出声”现象有所改变,负责人出庭不再是“走过场”。四是出声效果初步显现。有的被诉机关负责人庭前准备充分,掌握基本案情,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主要情况较为熟悉,对被诉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及法定程序有一定了解,能够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地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有效答辩和回应。此举不仅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回应当事人的质疑,而且塑造了良好的法治形象,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五是出解意识逐步形成。全市两级法院五六月份开庭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和解、调解工作的共计97件,占两个月开庭总数的32.12%。尽管并非所有参与和解、调解的案件均能成功化解矛盾,但负责人逐渐意识到通过参与诉讼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意义,逐步有意识地形成和解意识与和解思维。
稿源:(光明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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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院共开庭|“民告官”:青岛官员出庭应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