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广州日报|广州男子坐公交车拒戴口罩 捶司机16拳获刑三年三个月



按关键词阅读:

广州日报讯 近日 , 广州从化法院对男子李某殴打公交车司机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 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 。
【广州日报|广州男子坐公交车拒戴口罩 捶司机16拳获刑三年三个月】采访人员了解到 , 4月21日上午10点 , 一名喝了多瓶啤酒的李姓男子坐上从化区的一辆公交车 。 上车时 , 李某没有按照规定戴好口罩 , 公交司机王某劝告李某戴好口罩 , 李某戴好口罩后在车上坐了下来 。 行车期间 , 李某嫌口罩太闷 , 又扯掉了口罩 , 司机见状再次劝其戴好口罩 。
当公交车行驶至人员、车辆密集的从化区七星体育馆附近时 , 李某突然离开座位 , 走到驾驶员位置旁边 , 指着司机王某大骂 , 并朝王某脸上打了两拳 。 王某见状 , 赶紧刹车并拿起手机报警 。 在打电话过程中 , 李某持续捶打王某头部 , 并破口大骂要求下车 。 因司机王某不开车门 , 李某走到公交车中部 , 摘下车窗旁的安全锤 , 用力敲破车窗试图逃走 。 见车窗破洞的位置不够大 , 李某走到司机王某身旁 , 朝其头部打了几拳 , 打完就回到车厢不再打人了 。 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暂时没有受到威胁 , 司机王某重新发动公交车 , 开回公交公司求助并等待警方 。 监控显示 , 李某对司机王某头部共捶打了16拳 , 经鉴定 , 王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 被李某损坏的玻璃价值409元 。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 , 在公共汽车行驶过程中 , 殴打驾驶人员并致驾驶人员轻微伤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依法判决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


    稿源:(广州日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P41335a2020.html

    标题:广州日报|广州男子坐公交车拒戴口罩 捶司机16拳获刑三年三个月


    上一篇:十堰晚报|十堰女子家中闯入一个黑影,吓得赶紧报警…遇到它千万别用手抓

    下一篇:新闻广角|福建惠安一安息堂内,上百个骨灰盒掉落,骨灰散落一地!咋回事?


    人文

    项目|曲靖经开区成立项目服务第六临时党支部

    阅读(27)

    园区党委负责人宣读了《关于成立曲靖经开区项目服务第六临时党支部的批复》。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项目服务第六临时党支部书记徐升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