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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与商家连麦演戏卖次品 专家建议适时修改广告法
明确“直播带货”各方主体法律地位
女商家带着哭腔说 , 自己的产品放错链接了 , 现在这个价格是错的 , 但系统崩溃改不回来了 。 丈夫知道后对她吼道:“39块钱你就把东西卖了?离婚!”
在确认链接无法撤回后 , 与商家连线的网红主播号召直播间的粉丝:“她现在下不了车了 , 大家赶紧买!”
妻子为了销量不得不降价卖货 , 却因此被丈夫辱骂;主播为了给粉丝低价折扣 , 自掏腰包补齐差价……从去年开始 , 这样的场景就出现在快手的一些网红直播间中 , 并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主播效仿 。
对于这一现象 , 快手电商近日发布了一则违规用户公告称 , 部分主播在PK或连麦过程中 , 通过恶意砍价、吵架、辱骂、演戏等方式诱导粉丝购买劣质电商团伙的商品 , 严重影响了用户的购物体验、观感体验 , 损害消费者利益 。 基于此 , 快手对部分主播作出停止直播14天的处罚 。
“恶意砍价、吵架、辱骂、演戏等方式 , 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诱导粉丝购买劣质电商团伙的商品 , 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 对于直播卖货中的乱象 , 不能完全交给平台自治 ,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 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
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姚志伟说 , 由于广告法的规则是针对传统广告形式进行设计的 , 已经很难适用于“直播带货”这种新的营销形式 , 对此 , 建议相关部门先行出台管理办法 , 再适时对广告法进行修改 , 准确界定“直播带货”中各方主体的法律地位 , 从而给监管部门的执法和消费者的维权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
合伙演戏诱导粉丝买劣质商品
近日 , 采访人员观看了某网红主播连麦电商的卖货直播视频 。
“你这双鞋138块钱两双 , 我们直播前说好的 , 你就这么卖 , 赔了算我的!”一名网红主播对连麦的女卖家说 。
“这个价格我真没法儿卖 , 我在原先基础上再降点儿价 , 138块钱一双行不行?”卖家委屈地对连麦的主播说 。
“我剧本都报出来了 , 你还要这么演?你就听我的 , 卖!”网红主播威胁道 。
最终 , 女卖家只能含泪发出链接 , 低价卖出商品 。
对于这种演戏卖货的方式 , 直播间里的一些网友并不买账 , 不时可以看到“你们在哪请的演员”“没演好”等关于演技的评论 。
这些网红主播连麦劣质电商卖货 , 都有着相似的剧本和套路:花钱打榜、主播连麦电商、商家卖惨、网红主播“讲道理”、主播强硬要求卖家改价、腥风血雨后卖家豪气妥协 。
尽管评论区有对演技和产品质疑的声音 , 但购买的人也不在少数 , 但在这些抢购的商品中 , 却有不少劣质商品和假货 。
“网红主播连麦劣质电商的网络营销行为 , 其实就是‘套路卖’ , 主播收获打榜的钱和合作费用 , 电商高价卖出劣质商品 , 而粉丝成为被套路的消费者 。 事实上 , 这已经属于销售欺诈 , 轻则‘退一赔三’ , 严重的话则构成诈骗罪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
“对于限时限量、最低价等标签的产品 , 围观粉丝看到后很多都是冲动购物 , 没能做到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 。 但是 , 这并不是主播和劣质电商可以欺诈消费者的理由 。 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 是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的 。 ”刘俊海说 。
不能仅靠平台“自罚三杯”治理
7月24日 , 快手电商官方账号“快手小店”发布了第三期公告 , 通报了28名违规主播和128家劣质电商团伙名单 。
稿源:(法治日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P4132UR020.html
标题:法治日报|平台与商家连麦演戏卖次品 专家建议适时修改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