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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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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原料安全和加工用水卫生
洪涝灾害可导致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此,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务必注意:不要用被洪水淹没、浸泡或已经发霉变质的谷物或其他食物原料加工、生产、制作食品。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或雨水浸泡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洪水。不用洪水洗餐具和冲洗食物。不随意捡拾洪灾水域漂浮物,或洪水冲刷地面后留下的动物尸体及野生植物,包括野菜和野果等。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
饭前便后、接触过洪水后要洗手。切配的刀、板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用滚开的水或蒸煮等方式消毒杀菌。
洪涝灾害过后,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滋生,保证环境清洁卫生;要及时对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和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
※食物要烧熟煮透并合理储存
汛期高温、高湿,尽量不要一次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储存造成食物腐烂变质。短期存放食物应注意低温、防尘、防蝇虫、防鼠和隔水防潮。如发现食材变味、发黏、发霉等,应及时处理,不要食用。
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少吃冷荤类菜肴,不吃生的动物性食品。洪涝期间,食物不易保存,特别是受灾群众聚集地或参与救灾人员的食堂,要按需加工食物。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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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稿源:(光明网社会)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I112BJ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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