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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采访人员 裴剑飞)自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布施行至今已有两个月时间。今天(7月30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召开“文明条例施行座谈会”。据了解,文明条例实施后,交管部门严查交通陋习和交通违法,城管部门针对垃圾分类问题也开展治理。
下一步,北京市将着手研究制定文明行为记录、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文明行为白皮书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多数不文明行为随机发生,治理存在发现难、处理滞后问题
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首都文明办主任滕盛萍表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6月1日公布施行至今已有两个月时间,各相关单位对疫情防控、垃圾分类、交通陋习、不文明游园、制造噪音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市公安交管局针对早晚高峰时段存在的机动车乱插队、乱鸣笛、乱停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精准执法;市消防救援总队查处堆放杂物、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982起,责令整改、劝阻640起;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天坛公园作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先行试点,全面开展噪音扰民、文保区域放风筝、占道锻炼等专项治理。两周内,市属公园累计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达8500次。
“不过,从《条例》施行情况看,在贯彻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多数不文明行为都有随机性、偶发性特点,治理工作存在发现难、处理滞后的问题;部分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没有执法权,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以劝阻为主,与有关执法单位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形成;线上线下普遍关注不文明养犬等突出问题执法难以落实等问题。”滕盛萍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条例》施行,着手研究制定公共文明引导员管理、文明行为记录、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道德典型礼遇、文明行为白皮书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目前,以上制度机制都在抓紧开展前期调研。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李正斌表示,北京市文明条例体现了“德法兼治”与“奖惩结合”,在实施层面也要通过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的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形成促进文明行为的整体合力。
城管部门两个月查处三千余起“乱扔”垃圾行为
座谈会上,交管、城管等多家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也公布了推动《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成果。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张克军表示,交管局结合自身执法管理职能,除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盔一带”、“开车礼让斑马线”等活动外,还着力加强不文明交通行为,特别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整治,严查占用“应急道、公交道、非机动车道、行人便道、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而针对慢行群体,持续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横穿道路等违法行为的现场执法。
张克军说,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物流配送、快递外卖等车辆随意穿行、逆行、闯灯等不文明行为,交管也在坚持严管严罚的同时,注重宣管并举,加强源头治理。6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约谈部分快递企业、行业协会和外卖企业负责人,将9584起外卖电动车违法信息分别转递相关企业,督办落实内部处理措施。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总队长耿硕表示,城管执法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密切相关。据初步统计,《条例》实施以来,共查处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3175起,处罚171万元;查处公园内游人攀折花木1219起,罚款1万余元。此外,查处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117起、查处携犬人未清除户外犬粪便38起、查处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个人吸烟8起。
朝阳设“曝光台”,对不文明行为依法曝光
稿源:(新京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I112632R020.html
标题:北京市文明|文明条例实施两个月,北京将研究文明行为记录等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