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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桩尘封多年的案件。1993年,因为6起事实,叶铁春被鞍山海城市人民法院判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98年后,海城法院再审此案,改判叶铁春无罪。又过了22年,今年6月23日,法院撤销了1998年的无罪判决,维持1993年的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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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在时隔27年之后,67岁的辽宁大连人叶铁春再上法庭,被废除23年之久的“流氓罪”重回大众视野。7月29日,“叶铁春涉流氓罪”一案再审的二审,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是一桩尘封多年的案件。1993年,因为6起事实,叶铁春被鞍山海城市人民法院判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98年,海城法院再审此案,改判叶铁春无罪。又过了22年,今年6月23日,法院撤销了1998年的无罪判决,维持1993年的有罪判决。
两次反转,都是海城法院对上一次判决的“自我否定”,且都是在案件证据没有新增的情况下作出。“距上一次判决都22年了,改判有罪理由何在?”叶铁春不服,向鞍山中院提起上诉,案件是否会第三次反转备受关注——7月29日这次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视频直播已经吸引了超过3万人围观。
原审
情节恶劣 构成流氓罪,判刑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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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铁春年轻时的照片
叶铁春,男,1953年出生,辽宁大连人。1993年9月29日,海城法院一审认为叶铁春“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多次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已构成流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判决中,法院共认定了6起事实。
1988年5月12日,叶铁春与蔬菜公司经理张某相遇,因张曾不同意自己担任食品公司经理,便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受伤。
1989年6月2日晚,叶铁春将车停在一商店内。次日早上,叶前往开车时,商店更夫田某不开门。叶大骂田某,并指使同伴将大门锁头砸坏。此时,商店经理陈某赶到,上前拽叶铁春下车,叶和同伴对其进行殴打。
1991年8月25日,三轮车夫罗某因载了人没收到钱,到叶铁春家扒门找人,叶对其进行殴打。当罗跑上公路后,叶又与另外两人继续拳打脚踢,致罗某轻伤。
1989年3月的一天,叶铁春担任副食品商店经理期间,工商分局时任局长、副局长带队,来到商店门前整顿摊床。叶铁春不但不服从管理,反对局长崔某进行扯拽,并指使营业员打崔,营业员未动手。
【 市人民法院|废除23年的“流氓罪”重回视野:男子经历法院两次改判再次获罪】1989年10月的一天,叶铁春乘公司车辆出行,因违章超车被两名交警拦下。交警让司机出示证件,叶铁春不让出示,交警让司机下车,叶强行关门,挤伤其中一名交警手指。
1989年夏季的一天,叶铁春妻子觉得买的香瓜不好吃,让卖瓜的王某更换,王不同意,两人发生口角。叶铁春得知后,对王拳打脚踢,王跪地求饶。
原再审
情节显著轻微 不构成犯罪,撤销原判决
一审判决后,叶铁春没有上诉,服完了刑期。直到1998年2月10日,叶铁春才向海城法院提起申诉。同年4月1日,法院决定再审,并于4月16日作出了新的判决。和4年多前的判决相比,这次结果出现反转:1993年的原审判决被撤销,宣告叶铁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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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铁春(左)年轻时参加某次表彰活动
反转的背后,是对当年6起事实的重新认定。
对殴打张某一事,认定为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导致张某受伤也认定为两人均有受伤。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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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人民法院|废除23年的“流氓罪”重回视野:男子经历法院两次改判再次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