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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解读
核心阅读:国务院近日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付款期限,明确检验验收要求、禁止变相拖欠、规范保证金收取和结算、公示拖欠款项信息、建立健全投诉和监督评价机制、明确迟延支付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对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作用。
□ 法制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侯建斌
面对疫情冲击,中小企业正处于“最困难的时候”。不过,这样的情况正在发生改观,国务院近日公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支付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量大面广、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而言,无异于一份政策大礼包。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许科敏坦言,在交易中,中小企业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即便账款被拖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出于维系合作关系的考虑,不愿意采取诉讼或者仲裁等手段来解决拖欠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和风险增大,资金紧张问题更加突出。《支付条例》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付款期限,明确检验验收要求、禁止变相拖欠、规范保证金收取和结算、公示拖欠款项信息、建立健全投诉和监督评价机制、明确迟延支付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对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作用。
清欠工作主要解决存量问题
近年来,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严重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甚至危及中小企业的生存。
正是在此背景下,2018年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大幕拉开。
“截至2019年底,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梳理出8900多亿元,已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00多亿元,清偿进度约75%。”仅用一年时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就交出如上成绩单。
疫情发生,虽然对中小企业账款清欠有所影响,但相关部门的脚步从未停下。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国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累计清偿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956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827亿元,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达到49.5%。
不过,“清欠工作主要解决的是存量问题,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则要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根除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症结。”王江平说。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说,《支付条例》对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付款期限、商业汇票使用、迟延支付责任、应收账款融资确认等作出明确、可操作的规定,顺应中小企业期盼,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潘怀平告诉采访人员,《支付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平衡市场主体利益关系,推动债务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有力保障中小企业债权利益,有利于营造出诚信守法的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
建立受理拖欠问题投诉机制
采访人员注意到,《支付条例》第17条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拖欠投诉渠道。
据了解,工信部目前已建立“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主要受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违约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登记(投诉)。同时,指导各省(区、市)清欠工作责任部门建立各地区的受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投诉渠道。
稿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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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依法惩治|依法惩治拖欠问题为中小企业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