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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香港出了个大笑话。
众多港媒纷纷报道,河童黄之锋作为反对派非法“初选”的立法会议员候选人,在收到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涉及民主自决、请求外国制裁香港、反对香港国安法等立场的“灵魂七问”后,提交了达3000字、共分28点的避重就轻的书面回复。
【 有用|黄之锋发长文称自己不是“港独”!当着全天下的人说谎有用?】纵览这篇洋洋洒洒、拐弯抹角的诡辩文,其拼命表达的核心意思就是自己不是“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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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言之凿凿的称参选决定与过去在“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的身份与职务并无关联,不主张香港独立及自决,其政治主张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并不抵触《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并否认没有继续请求美国及其他外国政府落实对港制裁措施,外国政府对港政策为别国内政。至于参选是为打“国际线”的言论,则是要利用立法会议员的身份促进世界和平。
不过,黄之锋明确反对现行的《香港国安法》,给出的原因是:内容多处与《基本法》条文相抵触,冲击了独立的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的各项自由,并相信香港原有的多项法例已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但这并不代表他反对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而面对其与一众乱港派候选人叫嚣要控制过半议席、否决所有议案,以达致“揽炒”,借此逼迫政府接受“五大素求”,其解释议员要依从人民意愿去做决定,但又无碍他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与此同时,他还恬不知耻地在脸书上发文妄称,选举主任先入为主的指控他借助外国力量,是罗织其违反国安法的罪名多于核实参选资格,并形容自己的回复像是对国安公署的书面供词。此前,还贴出选举主任的照片,挖苦蔡敏君“正在承受多大的政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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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选举主任得到答复后,将再判断参选人的选举提名是否有效。其实,黄之锋在去年的区议会选举中,因为“港独”立场就曾被DQ(取消资格)了一次,目前他这种口是心非根本不符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伎俩,要是能够获得更高规格的香港立法会选举资格,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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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其丑陋的长相比起来,为了“入闸”,这番虚与委蛇又无耻下贱的做派更是令人作呕。当着全天下的人说谎,有用?要证明“存在的事情并不存在”,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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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之前称自己是“不屈火苗”、“从没一刻抱有侥幸心态”,还和“手足”们一起“正儿八经”鼓捣出来参选海报要“狭路相逢勇者胜”,不是一直到前段时间参选还坚称不签署确认书、要将香港选举提升成为国际事件吗?为何面对选举主任的问询,马上就火苗改冒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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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和黄之锋一贯的“吃了吐”作风是相一致的。
今年1月,其所在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就更改了组织章程,从“推动香港民主自决”改为“推动香港的民主与进步价值”,铲走了“自决蕴含港独选项”的主张。
而在6月30日上午,香港国安法刚刚通过还不足一小时,其和罗冠聪、周庭之流马上就跳船逃命,宣布退出“香港众志”,然后没过多久,香港众志便宣布解散了!
稿源:(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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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有用|黄之锋发长文称自己不是“港独”!当着全天下的人说谎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