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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违法行为|关于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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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旗委、政府关于创建全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构建文明、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全旗人民幸福指数和对外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乱停乱放,逆向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以及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盲道停放车辆的;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的;
4.三轮汽车、正三轮和二轮摩托车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
(二)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1.电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穿插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的、不佩戴安全头盔;
2.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行驶,随意穿插机动车道,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3.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
二、法律责任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及相关执法部门的指挥和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 通违法行为|关于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来源丨阿右旗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


    稿源:(阿右旗融媒体中心)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H611XF2020.html

    标题:通违法行为|关于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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