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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全兵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全兵利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文鑫
此前报道: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全兵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纪法观念,违规提拔干部,收受礼金;毫无道德底线,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赵全兵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全兵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和呼和浩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全兵简历
赵全兵,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7月至1987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干部
1987年1月至199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综合处科员
1990年2月至199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秘书处主任科员
1991年10月至199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职秘书
1992年4月至199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厅五金矿产化工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
1995年10月至199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事
1996年1月至1997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1997年4月至199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城管办主任
1998年11月至200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7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来源:潇湘晨报】
【 毫无|呼和浩特一高校原党委书记被提起公诉,通报称其毫无道德底线,生活作风腐化】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稿源:(长沙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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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毫无|呼和浩特一高校原党委书记被提起公诉,通报称其毫无道德底线,生活作风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