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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的城管执法部门齐聚上海,召开首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地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结对共建协议》,同时发布了首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明确了一市三省首批10项城管执法协作清单。这一关键之举,为长三角区域内城管执法提供了发力点。
执法证据、行政处罚等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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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平等沟通协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执法协作清单,包括城管执法理论研究、跨区域联合执法整治、对口学习交流、案件协查机制、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通报机制、智慧城管执法研究、信用联合惩戒、社会宣传联动、重大活动执法保障等10个事项。
在案件协查机制方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执法协助机制,及时移交涉案物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互认共用。
执法通报机制也有所创新,通过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机制,将各自区域内一段时间内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行业性、倾向性的问题,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其他各方进行通报。
同时,还将开展多方参与的智慧城管执法研究,借助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有序推动区域执法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另外,加强区域内重大活动城管执法保障协作,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提供整洁有序城市环境。
推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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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超大城市群,视野宏观,落脚则要微观。这样的思路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等文件中均有所呈现,推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
具体做法为,优先在先行启动区、一体化示范区、省际毗邻区,优先对具有跨区域性、系统性、联动性强的执法协作,为更大范围和领域开展执法协作提供经验借鉴和进行制度输出。深入调研,探索研究一市三省赋予城管制度部门开展异地执法的权力,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统一、高效、有力城管执法保障。
在这一方面,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跃跃欲试,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的城管力量,互动日益密切。去年12月10日,三地城管签订了城市管理执法区域协作框架协议;今年5月29日,青浦、嘉兴、苏州三地城管又共同签署了《推进长三角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化发展十二条合作指引》;7月8日,顺利举办了首次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区青吴嘉三地五镇城管联合案卷评查活动。基于此,青吴嘉建立跨区域案件查办机制、相邻区域联动机制,同时开展毗邻地带跨界联合执法行动。目前,通过联合执法查处跨区域案件50多起,查获非法跨界运输渣土车辆30余辆。
会上还表示,针对跨区域联合执法,一市三省可重点对非法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燃气、烟花爆竹、露天秸秆焚烧、向河道倾倒废弃物、车辆异地违停等跨区域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制定执法预案,扩大执法成果。
稿源:(文汇网)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H511E442020.html
标题:一体化|首批十项城管执法协作清单发布!纾解超大城市群管理,有望在长三角一体化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