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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朝阳区政法系统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创新工程,探索“融合党建”新路径,在党建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上持续用力,将党组织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基层党建新活力,着力构筑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构建“1 1 1” 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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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公安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党支部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通过构建“1 1 1” 责任体系(即抓主责、抓履职、抓日常),打造真抓敢管的党建工作格局,推动队伍建设向实处走、深处走。
突出政治建设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突出支部委员引领,充分发挥支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突出思想教育引领,全面提升党建引领水平。
发挥支部书记的领头羊作用。支部书记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责任,以实际行动带动支部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发挥支部党员的主力军作用。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支部党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发挥党建宣传的风向标作用。把抓好宣传工作作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营造积极向上的党建工作氛围。
【 基层|朝阳区政法系统探索“融合党建”新路径 构筑基层党建新格局】强化队伍激励措施保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作风建设保障,着力提升队伍防腐拒变能力。强化阵地建设保障,激发党员队伍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强化战时党建保障,形成一整套战时工作机制,用实战成效检验党建效果。
推行“轻·清”党建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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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到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坚持“政治清醒、业务轻快、纪律清廉、服务轻便”的“轻·清”党建工作法,将党建工作与轻罪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的业务优势,引领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底线意识,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提高轻罪检察队伍活力,充分释放检察生产力。
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在轻罪检察业务中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把工作效果作为党性分析中的检验标准,加强队伍专门化专业化建设,促进党建队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打造“1333”认罪认罚从宽朝阳模式,构建覆盖全面的认罪认罚从宽大格局。以轻罪案件为主体,综合运用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刑事速裁等制度和程序,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形成覆盖全面、过程精简、层次多样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系。
创新开展“廉政双谈话”,即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与党员双谈话,用好谈话提醒方式,对廉政风险及时提醒教育,使轻罪检察队伍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做到抓早抓小,筑牢廉政防线。
充分发挥轻罪检察刑事和解的经验优势,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转化犯罪嫌疑人,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谅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司法办案的三效统一。
实施“四联四力”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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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与社区联合开展法律咨询工作。
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党支部紧紧依靠党委统筹领导,推动党建工作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实施“四联四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物业纠纷源头化解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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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基层|朝阳区政法系统探索“融合党建”新路径 构筑基层党建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