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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东方时评丨女员工遭主管强吻,职场性骚扰须“硬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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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东方时评丨女员工遭主管强吻,职场性骚扰须“硬核”治理】东方网|东方时评丨女员工遭主管强吻,职场性骚扰须“硬核”治理

21岁的小洁入职陕西优居科技有限公司 。 7月13日晚公司组织聚餐 。 当晚11点多聚餐完毕后 , 人事部招聘部门主管葛某提出送她回家后 , 在她家楼下强搂强吻她 。 采访人员从监控里看到 , 一男子上前伸手搂住小洁的脖子强吻 。 “我和我对象才领的证 , 准备年底拍婚纱摆酒席的 , 发生这样的事 , 我对象觉得很憋屈 , 我俩现在的状态 , 可能要离婚……”小洁说 。 (7月23日澎湃新闻)
前不久 , 广州社情民意中心发布“性骚扰行为北上广市民看法”民调结果 。 调查显示 , 每十个16~25岁的年轻女性就有一人曾遭受性骚扰 , 而且近半数受访者认为近三年性骚扰行为有所增加 , 表明性骚扰已成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一个现实问题 。 特别是 , 针对职场性骚扰事件 , 鲜见有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案例 。 比如 , 去年12月 , 一名银行高管性骚扰女下属 , 具体处罚为停职检讨、停发季度奖金 。 至于女员工遭主管强搂强吻 , 属于典型的职场性骚扰 , 本案将如何处置 , 公众拭目以待 。
事实上 , 早在2005年8月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就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 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这是我国法律 , 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 “决定”还明确规定 ,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违反本法规定 , 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 ,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将禁止性骚扰 , 明确纳入法律规范之中 , 当时被许多专家认为 , 是这一立法领域的重大突破 。 但也有专家表示忧虑 , 认为禁止性骚扰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 , 只是立法的“初级阶段” , 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
今年5月 ,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立法明确了性骚扰的定义:违背他人意愿 , 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 。 同时 , 明确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性骚扰 。 然而 , 民法典也只规定对他人实施性骚扰 , 将承担民事责任 , 缺乏可操作性和震慑力 。 例如 , 性骚扰的内涵是什么?如何进行界定?具体的罚则是什么?其他相关法律如何跟进?可见 , 法律没有明确性骚扰的范围及具体罚则 , 也是多数被性骚扰妇女放弃维权的症结所在 。
【东方网|东方时评丨女员工遭主管强吻,职场性骚扰须“硬核”治理】换言之 , 女员工遭主管强搂强吻 , 值得有关部门反思:职场性骚扰须“硬核”治理 。 事实上 , 治理职场性骚扰 , 关键是法律“长牙齿” 。 这就要求 , 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 , 亟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 不仅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还应明确界定性骚扰情形及具体罚则 , 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震摄力 。 特别是 , 有必要将“禁止性骚扰”写入刑法 , 明确犯罪性质和量刑标准 , 使其成为全国统一的打击性骚扰行为的法律武器 , 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妇女的基本权益 。


    稿源:(东方网)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H4115M12020.html

    标题:东方网|东方时评丨女员工遭主管强吻,职场性骚扰须“硬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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