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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7月21日新华社)
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成果,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出台,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改善了我国的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由于大力推进各项改革议程,中国已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个经济体之一,在满分100分中得分77.9分,比上一年提高4.26分;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比上一年提升15位。
【 活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 与时俱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软实力的一部分,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投资、发展、财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和干部的执行力、作风建设等,需要坚持与时俱进,特别是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深化改革,才能确保各项制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意见》提出六个方面需要改进和坚持的政策措施,体现了从实际问题和情况出发进行改革和提升的目标,坚持了营商环境建设的与时俱进。
从《意见》明确的六个改进方面来看,大部分是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具体改革措施。比如,疫情对教育、医疗领域的影响非常深刻,极大促进了线上教育、网上诊疗等供给服务和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学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了线上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了疫情防控和在线教育两不误。为此,《意见》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包括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等。在后疫情时代,这一举措可以较大限度地促进相关领域的投资发展,特别是对加大教育、医疗领域的投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教育、医疗等产业又是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产业之一,扶持这些产业发展,就能为实现“六稳”“六保”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另外,《意见》提出要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佣金、条码支付手续费等。这实际上体现了对疫情期间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与肯定,是立足新产业新业态与时俱进改革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将为今后数字经济发展、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打下坚实基础。
日前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互联网数据服务实现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长25.6%。今年疫情发生以来,以“非接触”为主的经济往来、政府公共服务确保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一些政府服务和经济活动通过互联网、云平台等方式运行是大趋势,特别是把政府的更多服务事项搬到网上、云上办理,不仅是疫情期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更是后疫情时代政府治理模式的重大变革。在这方面,《意见》提出的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鼓励地方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非常重要和及时,有助于推动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反过来又会为营商环境建设带来数字化的改造和支撑。(注册税务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稿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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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活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 与时俱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