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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追责给乱决策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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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司法厅起草了《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决策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 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追责给乱决策戴上“紧箍咒”】说起来,“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也不是什么新鲜名词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也有“终身责任追究”这种描述。
在我看来,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既要“吓人”,又不能把人“吓死”。
先说“吓人”,这一制度要吓谁?就是那些喜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的人。即使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成为共识的当下,这类人仍然存在。一些人敢于乱决策,重要原因在于,决策失误的成本太低,有时低至零——拍拍屁股走人,给继任者留下一个烂摊子。有了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等于给决策者头上套了一个“紧箍咒”,无形之中,有一种倒逼力。
再说“吓死”,又是指什么?就是说,别把人吓到不敢作为、尸位素餐。毕竟,无论是上级还是公众,都乐于看到我们的干部敢作为、善作为,能干事、干成事,而不是在其位不谋其政,“无事一身轻”。那么,如何避免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造成“误伤”?一方面,用程序正义背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跳档”、不走样。另一方面,以容错机制护航。无论决策过程多么合理,落地过程也可能出现偏差,此时,容错机制就可以发挥作用,厘清错误类型,决定能否容许,而不是对决策者一棍子打死。
为追求政绩而乱作为不行,怕被终身追责而无所作为也不行,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掌握这一辩证法不容易,唯其如此,更需要有政治智慧与领导艺术。(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稿源:(光明网社会)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H3114V42020.html

    标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追责给乱决策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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