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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热议|“法拍房被强拆”续:假证通行无阻引热议 鲁山多部门正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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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徐先友 见习采访人员 高君晓 实习生 王昊宇 /文
引热议|“法拍房被强拆”续:假证通行无阻引热议 鲁山多部门正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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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两次报道追出“一张假证”
6月18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以《买的法拍房为啥被当违建拆了》为题,报道了市民孔先生通过鲁山县法院正规司法拍卖程序,花了340多万购得位于鲁山县的两栋房屋,最终却被鲁山县政府当做违章建筑强拆一事。采访中,相关部门对于孔先生的法拍房到底存在哪些违规之处始终讳莫如深,不愿正面回应。
6月29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以《鲁山县“被强拆法拍房”追踪:土地证为假证警方已立案》为题,进行了跟踪报道。至此,法拍房被拆除的原因才逐渐浮出水面:该房屋土地证为假冒,原房主利用一张假土地证,相继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等手续。采访中,鲁山县相关部门及县政府主管领导承诺:将全力维护当事人孔先生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法拍房原房主因涉嫌制作假证,鲁山县警方也正式立案介入。
热议:一张假证何以在各部门通行无阻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原房主拿着一张假证接连到城建部门、房管部门都通行无阻,还顺利办下了施工许可证、房产证,是假证做得太真,还是职能部门太敷衍?”一位李姓市民表示,这充分反映了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城建部门、房管部门都说自己没有核实证件真假的权利,那么谁有?难道证件的真假全靠当事人自律?”鲁山县一位退休教师吴先生认为,这是典型的懒政。
“实话说说,这件事之所以走到如今的地步,职能部门具有无法推卸的责任。”网友大佛下的竹林认为,在此期间,只要有一家职能部门稍微较真些,假证都会露馅,但遗憾的是,每个职能部门抱着“不在我的范围内,我就不操心”的心态办事,最终让非法建筑堂而皇之的走上了司法拍卖的程序。
而不少网友则对鲁山县法院提出了质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的认同。房屋拍卖前难道不需要核实吗?怎么核实的?如今合法拍卖所的房屋被证实土地证是假的,法院是否应该站出来说两句?”
【 引热议|“法拍房被强拆”续:假证通行无阻引热议 鲁山多部门正积极处理】对此,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表示,法院在房屋司法拍卖前,首先应该确认房屋的主人是债务人,应到房管局查明是否有共有人。第二,还要到房管局查明房产登记手续,之后才能评估拍卖。
那么,在司法拍卖前,法院应不应该核实土地证的真伪?对此,郭律师坦言,在程序上法院只需核实房产证真伪即可,因为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是无法办理的。
引热议|“法拍房被强拆”续:假证通行无阻引热议 鲁山多部门正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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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当地多部门介入正商谈赔偿问题
7月21日,采访人员获悉,“法拍房被强拆一事”目前正往积极的方向发展。
鲁山县自然资源局一位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看到东方今报关于此事的连续报道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前不久,我们已经和孔先生进行了当面沟通,消除了之前的误会。下一步,政府将通过帮助、引导、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负责此事的鲁山县一位主管副县长也告诉采访人员:此事正在积极处理中。
而当事人孔先生则告诉采访人员,前不久,他确实和鲁山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琴台街道办事处、县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当面进行了沟通。“政府的态度很积极、很明确,表示会给我赔偿,但具体怎么赔偿、通过什么方式赔偿,下一步会由法院牵头负责。目前,我也在等待确切消息”。


稿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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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引热议|“法拍房被强拆”续:假证通行无阻引热议 鲁山多部门正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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