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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相新闻|浙大"给予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律师:处罚偏轻,但不违反法律规定】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马旭
浙江大学登上了热搜 。 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7月17日公布了一则公告 , 称该校一2016级学生努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学校根据规定对该生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 一年后可申请解除 。
该消息一出 , 网友一片哗然 , 对浙江大学的处罚决定表示质疑 。 对此 , 东方网·纵相新闻新闻采访人员咨询了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焦建明律师 , 他表示:"浙大这个处分明显较轻 , 一般学校对于刑事犯罪的学生大多会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 "
但焦律师认为 , 浙大的处罚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触犯国家法律 , 构成刑事犯罪的 ,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但是开不开除学校是有权根据违纪情节轻重来决定的 。 "
一名国内重点大学的副教授向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这种事情 , 按照我们认识的逻辑 , 一般都是开除 。 虽然大家都知道浙大从轻了 , 但从规定上 , 还没法说他违规 。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规定 , 该校学生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 , 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 ,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被学校纪律处分 , 但处分明显偏轻或偏重 , 需要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的 , 撒销原处分 , 按本规定条款处理 。
同时也有网友质疑法院判决较轻 。 "因为如果构成强奸罪的话 , 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焦律师回应 , "而这个只判了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
"如果没有法定减轻情节(如未遂、重大立功、中止等) , 法院只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来量刑 , 而且不适用缓刑 。 "焦律师强调 。
焦律师表示:"但根据网上流传的一份该案判决书来看 , 努某有犯罪中止情节 , 也有自首情节 , 同时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如果按照这个事实的话 , 这个量刑也是合法的 , 应当减轻 。 "
据悉 , 浙大方面已就此事再次展开研究处理 。
浙大通告原文如下:
努×× , 2016级学生 。
2020年4月17日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 。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经研究决定 , 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 , 期限12个月 , 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 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
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 , 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 , 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
稿源:(纵相新闻)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dfnews0H11112D2020.html
标题:纵相新闻|浙大"给予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律师:处罚偏轻,但不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