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谈新晃操场埋尸案:彰显法治权威捍卫生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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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始标题为:“操场埋尸案”入选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这些“黑老大”、“保护伞”被判了!
新京报快讯 据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4日,湖南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法院2019年度扫黑除恶十大工作亮点,并发布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杜少平故意杀人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案件入选。
据湖南高院介绍,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被告人罗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2008年以来,以杜少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江少军、姚才林、杨华、杨松、宋峙霖、王红、成珊、杨天豪、王文、杨澄、张仕杰、杨德勇为成员的13人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高利贷本息、插手民间纠纷,从中谋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动。此外,2005年4月,杜少平还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对杜少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湖南高院称,该案是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案件。杜少平违规承建其舅黄炳松任校长的新晃一中操场工程,将校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邓世平杀害后埋尸操场。杜少平还为首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多起犯罪活动。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依法判处首犯杜少平死刑,共同杀人者死缓,彰显了法治权威、捍卫了生命的尊严,昭示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真理。
编辑|肖俊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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