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不远千里送锦旗,感谢人民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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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不远千里送锦旗,感谢人民好法官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18日下午,家住贵州省的周某拄着拐杖,冒着严寒,在家属的陪同下坐火车从贵州辗转到长沙,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一身正气,勤政爱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了望城区法院雷锋法庭潘法官的手上。这一路奔波辗转,不辞劳累,只为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

  2017年8月10日,周某不慎在望城区某一工地上摔伤。周某认为,这一事故的产生,承包公司、分包公司和实际施工人高某负有主要责任,因为三方并未向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未履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义务。

  2018年9月6日,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次事故中,周某受损伤致截瘫,并伴有大小便功能障碍,被评定为三级伤残,属于大部分护理依赖。而周某才32岁,尚未结婚生子,此次受伤对其生理、心理打击非常严重,身体的康复程度对其以后漫长的人生至关重要。周某老家在贵州偏远地区,家境并不宽裕,一直靠在外打工过活,受伤后没有收入来源,康复治疗无以为继。因此,赔偿款的金额将直接影响周某此后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水平。

  周某户籍在农村,但一直在外打工,并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期居住过。为调查其经常居住地是城镇还是农村,承办法官多次与当地派出所及其街道电话联系,发出调查函请求相关单位协助调查,最后认定周某的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地区,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残疾赔偿金,判决高某赔偿周某92万余元,分包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分包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周某表示,在城乡居民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尚未统一的情况下,承办法官通过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并依法按较高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残疾赔偿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周某在判决生效且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后,坚持要亲自到法院来感谢承办法官。看到开庭时意志消沉,而现在逐渐开朗自信的周某,潘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临走时,潘法官还不忘嘱咐周某,赔偿款是其后半辈子的生活保障,要谨慎投资,更不要随意挥霍;同时鼓励周某继续做康复治疗,争取让身体最大程度的康复,以便能够独立谋生。

  这面锦旗既是周某对承办法官公正司法的评价,更是以周某为代表的众多当事人对望城区法院工作的肯定。今后,我们要继续本着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原则,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