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长江禁捕方案出台:2020年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二 )

《意见》明确提出,推进重点水域禁捕,科学划定禁捕、限捕区域,加快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引导长江流域捕捞渔民加快退捕转产,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逐步实行合理期限内禁捕的禁渔期制度,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到203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8年12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称,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其中,近些年,长江刀鱼的产量遭遇断崖式下滑。一组流传甚广的数据来自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印证了江刀产量急剧下跌的趋势:1973年长江沿线刀鱼产量为3750吨,1983年为370吨左右,2002年已不足百吨,2011年12吨左右。

事实上,长江的生态危机早已引起中国政府重视。自2002年起,农业部开始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2003年起,长江禁渔期制度全面实施,共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区、市),8100多公里江段。规定称除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刀鲚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2015年12月23日,农业部发布通告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扩大了禁渔范围,同时延长禁渔时间至4个月。

不过,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尽管多年来已实施了禁渔期制度、划定保护区、濒危物种拯救行动等一系列措施,形势却并未好转。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2018年10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长江捕捞业已进入渔民越捕越穷,生态越捕越糟的“死胡同”,“常年禁渔期制度将包含整个长江流域,包括长江的干流、长江的支流,还有通江的湖泊等区域。”


长江|长江禁捕方案出台:2020年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