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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召开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居民生活用水每吨拟上调0.2元
湘潭在线12月7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采访人员 王超 实习生 陈帅)12月6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拟执行国家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最低标准。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拟上调0.2元/吨,非居民用水拟上调0.4元/吨,31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或基本同意调整方案。
收费执行国家设市城市最低标准
污水处理费是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管网等)建设、运行、维护的保障资金。目前,湘潭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国家、省级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也难以平衡污水处理成本需要。
根据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调方案,这次调整范围为湘潭市城区范围,包括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昭山示范区(湘潭经开区参照执行),将执行国家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有两种,一种是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5元/吨上调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由1.00元/吨上调为1.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维持收费标准1.5元/吨不变;另一种是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5元/吨上调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由1.00元/吨上调为1.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1.5元/吨上调为2.00元/吨。
对居民用户生活成本影响很小
根据拟调方案,这次价格调整后,对居民用户影响很小。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以居民用户第一阶段用水15吨/月为例,按拟调价格计算每月仅增加3元开支,全年增加36元,对生活消费成本影响很小。现场的消费者代表根据家里以及邻居用水情况测算后也表示,对家庭生活影响不大,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同时,为保障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不因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提高而受影响,湘潭市对城区持证低保户、特困户每户每月分别减免6立方米和1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
通过价格调整有效保护好水资源
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均同意或基本同意听证方案。
“当前各项成本都在上涨,湘潭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相比省内其他市州是较低的。”一名消费者代表认为,这次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执行最低标准,是审慎、合规、合理的。一名企事业单位代表表示,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是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也是保障污水处理企业正常运营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和保护水环境意识的需要。
有消费者代表提出,价格调控是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手段,希望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后,供水质量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针对方案一,听证会上也有代表认为,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也应作相应的调增,保护水环境是全民义务,特种行业也不能例外,调多调少体现的是政策导向。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听证会情况,认真研究吸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完善好价格调整方案,待市里研究后依法作出行政决策。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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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湘潭居民生活用水每吨拟上调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