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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保税店专项检查时,发现“武陵区某电子商务店”货架上存放有swisse葡萄籽等23种进口食品外包装未标注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7种进口食品外包装标签标注有“预防感冒、预防牙龈出血”“增强人体免疫力……调理肠胃改善便秘”等字样;8种进口食品虚假标注杭州洋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诗微仕(广州)健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经销商名称;17种17瓶(盒)进口化妆品均不能够提供有效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且在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外包装上擅自张贴使用含有 “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等他人企业名称经销的中文标签。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进口产品是通过“海拍客”APP手机软件网络下单进货,并于2018年6月份开始对这些进口产品自行张贴中文标签。上述涉案进口食品货值金额总计33341元,至案发当日共销售40瓶(盒),违法所得2863元;上述涉案进口化妆品货值金额为13902元,至案发当日共销售9瓶(盒),违法所得2481元。2019年10月11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48种190瓶(盒),没收违法所得5344元,并处50784元罚款。
十、汉寿县某中学营销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19年5月21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摆放有23包活益500葡萄味果糕(生产者:汇佳(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24g,生产日期:20171115,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3月11日从长沙高桥大市场酒水食品城15栋11号门面以0.25元/包的价格购进了40包已超过保质期的活益500葡萄味果糕,销售价0.5元/包,销售货值20元,至案发时止,共销售17包,获利4.2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6月10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3包,没收违法所得4.25元,并处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一、武陵区朱某芳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2019年7月13日,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武陵区农业农村局对青阳阁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某食品店(猪肉摊位)经营场所摆放有未加盖检疫章的鲜猪肉,且现场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经调查,当事人是一家从事猪肉零售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7月13日购进了他人私宰的鲜猪肉共845斤,暂未销售,购进单价8.5元/斤,货值金额7182.5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检疫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2019年9月2日,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未按规定检疫的鲜猪肉845斤,并处15000元罚款。
编辑|肖俊仪
稿源:(尚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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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常德一米粉店牛肉汤中添加罂粟 现场查获疑似干罂粟61株(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