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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湖南首创!永州这一立法探索杜绝乡村建房“任性”!。
这些天,永州市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正按照各自职责为一件事忙活着:编制当地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规划,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空心房处置和宅基地整治,开展有关农村建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目的只有一个,确保《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能顺利实施。
为什么一件地方性法规受到如此重视?因为这是湖南首部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所有建房进行规范管理的条例,对农村建设和发展、调整农村土地结构等具有示范性意义。今天,湘伴君就为你扒一扒这部法规的“含金量”。
(一)
农村建房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
这些年来,包括湘伴君在内的很多人到农村探亲访友或者休闲旅游,都有一种感受: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乡亲们的住房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大空间、大阳台,外加赏心悦目的庭院绿植花卉,不少农村地区的住房舒适度甚至超过了城里。高大宽敞的村部综合办公楼、现代化的生产厂房、功能齐全的健身场地等,在农村也随处可见。可以说,这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但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政策制度的不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拿永州来说,仍存在违反规划和乱占耕地、未批先建、超标准建房、房屋有质量缺陷等问题。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都不鲜见。国家和省级层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乡村房屋建设进行管理和规范。
古人曰:良法,善治之前提。正是看到了当地乡村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永州市决定先行先试,通过地方性立法,从法制层面规范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改善人居环境。
当然,立法是件严肃的事情,不可能拍拍脑袋、投个票、盖个印章就出台一部法规。湘伴君了解到,《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从起草到最后表决通过,经过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又经永州市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才最终出炉,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二)
《条例》“干货”很多,共6章29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用地、建房审批、建房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个部分。湘伴君认真翻阅了下,感觉硬招实招不少,力度相当大。
简单说,《条例》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当地乡村房屋建设在规划、建房审批、建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先说规划。规划是乡村建房的首要环节,抓好规划的落地实施对整个建房管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解决当前规划编制不科学、不切合实际、不被老百姓接受、落地性差的问题,《条例》突出规划引领,对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经费保障、用地选址、用地计划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稿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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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南首创!永州这一立法探索杜绝乡村建房“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