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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好处费、套取补助款…湘潭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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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委对4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4起典型案例是:

  1.湘潭县茶恩寺镇农推中心原副主任、畜牧站站长王绍斌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出具证明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2019年4月1日至12日,王绍斌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非本地牲猪且未经检疫的情况下,为他人非法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8张,并收受所送的好处费47000元。2019年4月,王绍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湘乡市山枣镇原莲长村党支部书记王先海拆分和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王先海在担任山枣镇莲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对罗某某等群众26316元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拆分再分配,截留村民晏某某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违规用于接待。王先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王先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湘潭市电动工具厂原厂临时行政负责人焦志权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向职工收取辛苦费问题。2008年至2013年6月,焦志权作为原厂临时行政负责人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先后收取贺某某等职工现金3300元,其中1300元作为“辛苦费”占为己有。此外,焦志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焦志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湘乡市潭市镇林业站原站长张飞桃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8年至2010年,张飞桃在担任潭市镇林业站站长期间,于2008、2009、2010年共虚增退耕还林面积117.84亩、虚报退耕还林补助款36086.4元,并通过村民肖某某等直补存折账户将套取款转出,其中34440元以“林场收入”名义转入湘乡市非税收入财政账户用于林业站站内开支,剩余1646.4元支付给肖某某作为手续费。2019年7月,张飞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支付给肖某某的手续费已追缴。

  通报指出

  上述4起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党员干部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顶风违纪。有的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有的弄虚作假,套取截留群众扶贫资金;有的在帮助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中收受好处,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些党员干部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行为性质恶劣,违纪情节严重,对上述违纪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既释放了对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更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鲜明态度。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鉴,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主动扛责上肩,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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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收受好处费、套取补助款…湘潭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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