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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而“假离婚”,湘潭竟有人这样做,结果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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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在线客户端11月2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采访人员 刘立姣 通讯员 邓莎)近日,岳塘区联合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夫妻为购买第二套房“假离婚”成真离婚所引发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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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而“假离婚”,湘潭竟有人这样做,结果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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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女士与刘先生原是一对恩爱的年轻夫妻,婚后还有了爱情的结晶。这个幸福的一家三口与刘先生的父母住在岳塘区下摄司某小区。随着孩子长大,一家人渐渐感到住房拥挤,妻子胡女士盘算着再买一套商品房。

  然而,婚后刘先生的父母将名下的房产已过户到刘先生名下,要购买第二套房就面临着高首付和高税额,对他们来说还是存在不小的压力。于是,夫妻俩一合计,决定用“假离婚”的方式来规避买二套房的高首付及高税。

  2016年,胡女士与刘先生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欢欢喜喜地购买了岳塘区某楼盘一套商品房。房产登记在胡女士一人名下。

  登记离婚后,两夫妻仍然和刘先生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可是,生活中,他们时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在一次大争吵后,胡女士搬了出去,在外租房住。

  2017年,装修新房后,胡女士独自一人搬入新房居住。从购新房到装修,刘先生父母拿出了全部积蓄共计26万元交给胡女士。新房装修好后,胡女士不提复婚之事,夫妻两人的矛盾越发激烈,渐渐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2019年11月15日,经民警引导,刘先生与母亲来到岳塘区联合调委会驻书院路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调解申请调解。

  刘先生向调解员表示夫妻两人是“假离婚”,胡女士应该与他和好共同生活。调解员向刘先生宣讲了《婚姻法》相关规定,双方既已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即成事实,从法律角度讲,刘先生与胡女士已不再是夫妻,除非胡女士愿意复婚。

  刘先生自知与胡女士的关系已无法挽回,向调解员提出希望胡女士能归还母亲的26万元。

  之后,调解员约谈了胡女士。调解现场,胡女士没有否认刘先生母亲拿出了26万元购房装修款,但是她表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经人民调解员耐心劝解,双方同意理性善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胡女士一年内出售新房,归还刘先生的母亲26万元;即使该房未售出,胡女士也在一年内筹措资金归还26万元。

  调解员提醒:为打击炒房,国家大力推行楼市调控政策,银行对按揭买第二套房、多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断调高,让部分有购买第二套房想法的人望而却步。但也有人为购二套房,试图通过“假离婚”“假卖房”等障眼法来制造自己名下无房的假象。像刘先生与胡女士这样的事例并非个案。须知,这些障眼法往往引发矛盾,潜藏巨大风险。婚姻家庭幸福与规避高首付、高税相比,请广大市民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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