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著名法学家姜明安受聘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并举行学术报告会。
(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为姜明安教授颁发聘书)
2019年11月7日上午,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聘任仪式暨学术报告会在法学院521报告厅隆重召开。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被聘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兼职教授。
姜明安于1951年9月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从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公法导论等方面的研究。他曾参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监察法》等20多部重要的行政法立法研究、草拟试拟稿等活动,为我国行政法治做出了卓越贡献。
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易骆之主持聘任仪式。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为姜明安教授颁发聘书,为其佩戴校徽。段校长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姜明安教授为中国法学所做的贡献,对姜老师加盟湖大、报效桑梓表达了殷切的欢迎之情,相信姜老师的加盟将极大提升湖大法学品牌的影响力、推进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姜明安教授在致辞中诚挚感谢湖南大学的信任和邀请。他动情说道,我小时便有一个梦想,希望能结缘家乡名校湖南大学,这次得偿心愿,一定将努力为家乡的法学教育事业的繁荣尽心尽力。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李久学、人力资源处处长陈仁朋、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湖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刘定华等领导出席了聘任仪式。
(法学院为姜明安教授设置工作室) (休息阶段,姜教授与湖大师生亲切交流)聘任仪式结束后,姜明安教授为湖南大学带来加盟后的第一课,作了题为《公法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的学术报告。
(姜教授介绍自己与“湖大”的渊源)讲座伊始,姜明安教授开门见山,以“何谓公法”的发问引入话题。姜教授对比《布莱克法律辞典》与《元照英美法律辞典》中对“公法”的定义,提出独树一帜的“姜明安定义”:公法是规范和控制公权力的法,是调整公权力主体与相应共同体的关系,公权力主体与共同体成员(相对人)的关系,以及公权力主体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公法包括国家公法,社会公法以及国际公法,其实质是规范和控制公权力。他进而由“公法”引申到“公法学”,综合对比大陆及台湾地区学者观点,从研究对象与研究目的作出崭新定义:公法学是以公法及其调整对象——公权力和公法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探讨公法调控公权力运作规律为目的的法律学科,其基本研究对象为公法,公权力和公法关系。而公权力是由一定人类共同体依一定规则和一定程序授予的,由公权力主体依一定规则和一定程序行使的,为共同体成员提供公共物品,能代表共同体对内对外产生职权和职责的总和。
稿源:(新浪湖南)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84256.html
标题:著名法学家姜明安受聘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并举行学术报告会